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2-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择机确定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并由董事会秘书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其他相关文件。
2022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莫宏胜先生、赵妮妮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补选莫宏胜先生、赵妮妮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由于股东重复投票导致对该股东的不利影响及相关后果,由该股东个人承担。
(五)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2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1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
公司将在2022年12月16日发出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15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2年12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二)披露情况
提案2.00至提案8.00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1.00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9日及2022年12月1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其他说明
提案1.00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非独立董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大会审议提案1.00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提案2.00需要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即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持证券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能证明委托法人股东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等)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书面委托书。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大会召开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
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休息日除外)。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人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4.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5539038,0771-5532512
传 真:0771-5530903
电子邮箱:dshbgs@ghzq.com.cn
联 系 人:覃力、易涛
(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750 ;
(二)投票简称:国海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累积投票提案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提案1.00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1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12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2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0750,股票简称:国海证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代理人具有表决权
二、本人(本单位)表决指示如下:
三、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数量: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联系电话:
注:本授权委托书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2-53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11月29日,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林国超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林国超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林国超先生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林国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林国超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林国超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2-54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1月30日在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4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倪受彬独立董事、刘劲容独立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其他5名董事现场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春梅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补选莫宏胜先生、赵妮妮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股东提名,董事会同意补选莫宏胜先生、赵妮妮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2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补选莫宏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补选赵妮妮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2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并出具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需按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董事会中不存在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情形。
二、《关于撤销4家证券营业部的议案》
同意公司撤销南宁金湖路证券营业部、南宁白沙大道证券营业部、南宁仙葫大道证券营业部、玉林新民路证券营业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上述证券营业部撤销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审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四、《关于审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2年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五、《关于审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六、《关于审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七、《关于审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2年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八、《关于审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廉洁从业制度(2022年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还听取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一日
莫宏胜先生简历
莫宏胜,男,1974年10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政工师。莫宏胜先生曾任广西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运行分场电气值班员、总经理工作部副主任,广西方元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综合业务部业务经理,广西投资集团银海铝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项目投资部经理,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督查室制度流程业务经理、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安环与经营管理部总经理、协同部总经理等职务。2021年9月至今任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党委副书记、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21年11月至今任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莫宏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担任证券公司和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
赵妮妮女士简历
赵妮妮,女,1981年12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赵妮妮女士曾任中国银行南宁市邕州支行营业部客户经理,广西林业集团办公室职员、南宁市万融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南宁市汇贤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经理、战略发展部(安全与应急管理办公室)总经理(主任)及全面深化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2022年8月至今任广西产投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广西融桂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赵妮妮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广西产投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担任证券公司和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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