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2月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33号原尚股份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余军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运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小立律师、胡月明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3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2月2日,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审核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44005777,有效期三年。根据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手续后,在有效期内可以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于2022年进行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资格申报工作,经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统查询,公司未通过广东省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即公司2022年度不能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应按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公司2022年1-9月已按15%的所得税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因此需补缴2022年1-9月企业所得税额为5.47万元,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报表)比例为0.18%。
本次公司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将对公司2022年度业绩带来一定影响。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影响金额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继续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申请工作,进一步加强研发队伍建设,提升可持续创新能力。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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