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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2-066

  转债代码:123166         转债简称:蒙泰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2年11月28日通过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清海先生提议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独立董事陈汉佳、宋小保以通讯方式表决,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与留住骨干人员,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有效地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公司、股东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董事郭人琦为本次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董事郭人琦为本次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作废处理;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董事郭人琦为本次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795,505.68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30,784.02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资金置换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会计师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应的金额9,000.00万元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以及偿还银还贷款。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原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调整为: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使用暂时闲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0亿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将原期限有效期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调整为:有效期自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12月19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2-067

  转债代码:123166         转债简称:蒙泰转债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2年11月28日通过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万小燕女士提议召开和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激励计划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实施激励计划能够有效调动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监事万小燕的亲属参与本激励计划,关联监事万小燕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主要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监事万小燕的亲属参与本激励计划,关联监事万小燕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监事万小燕的亲属参与本激励计划,关联监事万小燕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根据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应的金额9,000.00万元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以及偿还银还贷款。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调整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能够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使用暂时闲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0亿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等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2-068

  转债代码:123166         转债简称:蒙泰转债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独立董事宋小保先生保证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宋小保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宋小保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宋小保作为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表,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1.1中文名称: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1.2英文名称:Guangdong Modern High-Tech Fiber Co.,Ltd.

  1.3注册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城西片工业区

  1.4股票上市时间:2020年8月24日

  1.5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6股票简称:蒙泰高新

  1.7股票代码:300876

  1.8法定代表人:郭清海

  1.9董事会秘书:朱少芬

  1.10联系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城西片工业区

  1.11邮政编码:515500

  1.12公司电话:0663-3904196

  1.13公司传真:0663-3278050

  1.14公司网址:www.gdguangdong.com

  1.15电子信箱:zqb@gdmtxw.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72)。

  四、 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宋小保,其基本情况如下:

  男,中国国籍,1974年12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7月至2000年6月,任开封机械厂工艺部助理工程师。2000年9月至2003年7月,在重庆大学固体力学专业攻读硕士。2003年8月至2004年7月,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研究助理。2004年9月至2007年12月,在重庆大学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攻读博士。2008年1月至2011年8月,任汕头大学商学院会计学专业教师。2011年8月至2014年7月,任汕头大学商学院会计学专业主任、教师。2014年7月至2018年4月,任汕头大学商学院会计与财务系副院长、教师。2018年4月至今,任汕头大学商学院会计与财务系教师。2020年6月至今,任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广东越群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4月,任广东汇群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9月至今,任汕头第一城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2022年1月至今,任康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晟琪科技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 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六、 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2年12月12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投资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投资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揭阳市揭东区城西片工业区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15500

  公司电话:0663-3904196

  公司传真:0663-327805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或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审核。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宋小保

  2022年12月2日

  附件: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宋小保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注:此授权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联系方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止。

  独立董事签名:宋小保

  2022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2-069

  证券代码:123166        证券简称:蒙泰转债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6,795,505.68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30,784.02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6 号),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4,560,972.7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5,439,027.3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2年11月9日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808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22年11月18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大华核字[2022]0014425号《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及置换金额

  截至2022年11月1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及拟置换的金额如下:

  单位:元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及置换金额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4,560,972.70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2年11月18日止,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1,730,784.02 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四、需置换的自筹资金总额

  截至2022年11月18日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6,795,505.68元,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730,784.02元,拟置换的金额合计28,526,289.70元。

  五、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公司将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转入公司在相关商业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办理相关置换手续。

  公司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资金置换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置换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相关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无异议。

  (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相关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2]0014425号《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11月18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2-070

  转债代码:123166        转债简称:蒙泰转债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对应的金额9,000.00万元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6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4,560,972.7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5,439,027.3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2年11月9日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808号”《验证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三、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备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5,439,027.30元,与上表中合计金额的差额主要系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不含税)。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募集资金。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将募集资金专户中对应的9,000.00万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以及偿还银行贷款。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2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对应的金额9,000.00万元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以及偿还银行贷款。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2月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2-071

  转债代码:123166        转债简称:蒙泰转债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蒙泰高新”)于2022年12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原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调整为: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使用暂时闲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0亿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将原期限有效期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调整为:有效期自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31日出具证监许可[2020]1649 号文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于2020年8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2,4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20.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2,16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0,402,621.9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1,757,378.09元。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448 号)。

  (二)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6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4,560,972.7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5,439,027.3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2年11月9日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808号”《验证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注: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9月28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3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进行变更,由公司作为该项目实施主体且实施地点 变更为“揭东开发区综合产业园车田大道西侧、龙山路南侧”。

  根据《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部分暂时闲置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三、 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9月2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和2022年9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2年12月1日,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共计0.35亿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共计0.75亿元。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调整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投资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理财品种或通过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对于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使用暂时闲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0亿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有效期自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调整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2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使用暂时闲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0亿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等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2月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调整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能够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使用暂时闲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0亿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等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调整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调整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蒙泰高新本次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还需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蒙泰高新本次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2-072

  转债代码:123166         转债简称:蒙泰转债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于2022年12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45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2 月 19 日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2 月 19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1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城西工业片区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12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别决议提示:上述议案中,议案1-议案3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宋小保先生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须于2022年12月15日17:00前送达至公司;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自股权登记日至2022年12月15日(星期四)17:00止

  3、登记地点:揭阳市揭东区城西片工业区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林煜

  (2)联系电话:0663-3904196

  (3)传真:0663-3278050

  (4)邮箱:zqb@gdmtxw.com

  5、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76

  投票简称:蒙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2年12月19日(星期一)召开的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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