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数量为4,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25%。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2月12日(因2022年12月11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0月2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000万股,并于2020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32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47,321,41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2,678,585股。2021年6月1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3,321,415股限售股上市流通。2021年12月13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股东持有的限售股107,208,000股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持有限售股共计4,000,0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25%,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2年12月12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浙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配售的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24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一)杭华股份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二)杭华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杭华股份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杭华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000,000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2月12日(因2022年12月11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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