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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 退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88555    证券简称:*ST泽达    公告编号:2022-06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林应女士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分别于2022年5月11日和2022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164号),根据《告知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一、 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长林应女士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分别于2022年5月11日和2022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164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内容,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已于2022年11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于2022年11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公司目前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12.2.4条的要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应当每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相关事项进展,并就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进行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11月22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继续根据相关规定每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相关事项进展,并就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进行风险提示。

  公司目前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88555   证券简称:*ST泽达    公告编号:2022-064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林应女士直接持有的限售流通股累计被冻结2,700,000股,占其直接持股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3.25%,其控制的泽达创鑫持有的限售流通股累计被冻结4,536,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5.46%。林应女士直接持有的股份及其控制的泽达创鑫持有的限售流通股股份累计被冻结7,2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1%。

  一、股权被冻结基本情况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股东泽达创鑫(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达创鑫)所持股份存在新增冻结和轮候冻结情况,其中新增冻结限售流通股股份1,5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冻结期限自2022年11月21日起至2025年11月17日止;轮候冻结限售流通股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1%。经了解,以上新增冻结情况系因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清泰支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引起,由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司法冻结程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林应女士直接持有的限售流通股累计被冻结2,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5%,其控制的泽达创鑫(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限售流通股累计被冻结4,5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6%。

  二、股权被冻结已履行的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应女士被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司法冻结其限售股股份1,000,000股,冻结期限从2022年6月13日起至2025年6月12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6日披露的《关于实控人所持限售股股份被部分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2)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应女士及其控制的泽达创鑫分别被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司法冻结其限售股股份1,700,000股和4,536,000股,冻结期限从2022年7月12日起至2025年7月11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9日披露的《关于实控人直接和间接持有限售股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3)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应女士被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于2022年8月4日申请解除冻结其限售股股份1,000,000股,但新增冻结刘雪松先生限售流通股1,100,000股,期限从2022年8月4日起至2025年8月3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披露的《关于实控人限售股股份被解除冻结和再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4)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应女士新增冻结限售流通股1,000,000股,冻结期限从2022年6月13日起至2025年6月12日止。其控制的泽达创鑫解除冻结限售流通股1,536,000股,实际控制人刘雪松先生解除冻结限售流通股1,100,000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雪松先生目前已无被冻结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披露的《关于实控人限售股股份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三、影响与风险提示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林应女士直接持有的限售流通股累计被冻结2,700,000股,占其直接持股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3.25%,其控制的泽达创鑫持有的限售流通股累计被冻结4,536,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5.46%。林应女士直接持有的股份及其控制的泽达创鑫持有的限售流通股股份累计被冻结7,2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1%。除林应女士及其控制公司被冻结的股份外,实际控制人林应、刘雪松夫妇合计还控制公司40.92%的股份表决权,因此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权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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