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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3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2-1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批程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本项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套期保值的商品品种:原油、石脑油、苯、对二甲苯(PX)、乙二醇(MEG)、精对苯二甲酸(PTA)、成品油、聚酯纤维、聚酯瓶片、能源品等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商品。

  2、预计投入资金:根据公司产能规模,预计2023年度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

  3、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4、开展模式: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组织建立公司商品领导小组,作为管理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按照公司已建立的《商品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三、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恒逸石化是一家以石化化纤为主营业务的龙头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产品包括:对二甲苯(PX)、苯、成品油、精对苯二甲酸(PTA)、聚酯纤维、聚酯瓶片以及己内酰胺等产品及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原油、乙二醇(MEG)等。为规避以上商品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冲击,锁定公司产品-原料价差,稳定公司经营利润,公司需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风险控制,增加价格风险控制手段,促进业务发展。

  四、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由于上述原料、产品或能源品价格大幅波动时将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影响。董事会认为通过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规避价格波动风险是切实可行的,对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五、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前期准备

  公司已于2015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商品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于2017年2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商品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17年修订)》,对该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要求参与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同时公司参与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人员已经过专项培训并充分理解所涉及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品种的特点与风险。

  随着公司的业务模式和内控体系逐步完善,公司将加强套期保值业务的监督和风险管控。

  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控制规模

  根据公司2023年产能和近期原料及聚酯商品价格估算,为了有效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及控制风险,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公司2023年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投资的保证金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实物交割金额不计入在内),该金额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与市场的综合效应,同时考虑公司新建项目和拟投产项目的需求。授权期限自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相应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七、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在行情变动急剧时,公司可能无法完全实现锁定原材料价格或产品价格,造成损失。

  2、流动性风险:商品套期保值交易在公司《商品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权限内下达操作指令,如市场波动过大,可能导致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所带来的实际损失。

  3、操作风险:由于期货及远期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会存在因信息系统或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

  4、信用风险: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规定,取消合同,造成公司损失。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制度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八、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是根据市场及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目的在于规避价格波动对经营效益的不利影响。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商品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来安排计划、审批、指令下达、操作、审计等环节并进行相应的管理。

  2、公司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相匹配,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原材料或产品相关的商品品种。

  3、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规定了套保方案的设计原则,并规定了套保方案的具体审批权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以规避商品价格风险为目的,不涉及投机和套利交易,同时将严格遵循进行场内交易的规定,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仅限于公司所需的原材料及产品,其中,套期保值的数量不能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商品持仓量不能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

  4、公司规定商品交易员应严格按照审批确定后的套保方案进行操作,并规定了按日编制商品交易报告并提交相关审核部门或审批人员的制度,确保商品交易风险控制。

  5、以公司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九、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

  十、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就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健全的决策和风险控制组织机构,制定了《商品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严格履行操作程序,按照制度要求执行。

  3、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规避原料及产品价格波动风险,与公司经营密切相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确定的年度套期保值保证金的最高额度和交易品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需要,有利于公司合理的控制交易风险。

  5、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作为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有效工具,通过加强内部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水平,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必要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保障公司的经营效益,降低生产运营风险。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十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为规避原料及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具有的必要性。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建立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该事项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2023年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2-130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全体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2-137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煤制氢提标改造及副产合成氨联合装置技改项目投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通知,公司子公司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逸己内酰胺”)建设的“煤制氢提标改造及副产合成氨联合装置技改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合成氨项目”)装置已于近日建成并正式投产运行。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利用恒逸己内酰胺现有土地及生产装置,投资建设1套24万吨/年合成氨和30000标立方米/小时氢气的生产装置,该项目空分装置采用新型内压缩工艺,气化装置采用可回收余热的绿色清洁粉煤加压半废锅气化工艺,净化装置采用等温变换工艺、低温甲醇洗与液氮洗双洗气体净化流程等绿色可循环先进工艺,氨合成装置采用径向合成流程,并配套使用先进的智能监控技术,形成年产24万吨合成氨和每小时产30000标立氢气的生产能力。

  二、项目意义

  恒逸己内酰胺合成氨项目投产将进一步完善公司上下游产业链一体化的优势,有效补强芳烃下游产业链条,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降低己内酰胺单位运营成本和单位生产成本,增强己内酰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增加己内酰胺产品利润的增长,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巩固并提升公司行业龙头地位,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长期积极作用,实现公司产业链双轮驱动。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巩固、提升石化化纤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股东利益的持续增长。

  三、风险提示

  由于项目刚建成投产,产品仍处于试生产阶段,且原材料成本及产成品未来价格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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