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提名董事候选人及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2-1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辞职情况

  近日,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林利军先生和LIEPING CHEN(陈列平)先生的书面辞呈,因其他工作安排,林利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职务,LIEPING CHEN(陈列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林利军先生和LIEPING CHEN(陈列平)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林利军先生和LIEPING CHEN(陈列平)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但将导致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林利军先生的辞职自2022年12月8日起生效,LIEPING CHEN(陈列平)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应职责,直至公司股东大会补选出继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林利军先生和LIEPING CHEN(陈列平)先生辞职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完成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补选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林利军先生和LIEPING CHEN(陈列平)先生已确认,其于任期内与公司董事会之间概无分歧。林利军先生和LIEPING CHEN(陈列平)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对公司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林利军先生和LIEPING CHEN(陈列平)先生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提名董事候选人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孟安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孟安明先生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科创板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科创板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孟安明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孟安明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后,将接任LIEPING CHEN(陈列平)先生原担任的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对提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事项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孟安明先生的任职资格和标准进行了审查,认为候选人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未发现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意提名孟安明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0日

  附件:个人简历

  孟安明,男,1963年7月出生,1983年7月获西南农业大学农学学士学位,1990年11月获英国诺丁汉大学遗传学博士学位。2007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2008年当选为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1990年12月至1992年12月在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1992年12月至1998年8月任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院副教授,其中1996年3月至1998年8月在美国佐治亚医学院分子医学与遗传学研究所做访问学者。1998年8月至今任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

  孟安明先生具备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所需要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孟安明先生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持有公司股份。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