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1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日以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12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的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具备科学性和合理性,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能明确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权限等各项内容,形成完善、全面的限制性股票激励管理体系。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签字盖章件。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0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50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50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日以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12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董事秦军满、马引代2人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对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及骨干员工的激励与约束,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出具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董事秦军满、马引代2人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确保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本项议案出具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董事秦军满、马引代2人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贯彻落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明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实施流程、授予及解除限售程序、特殊情况的处理、信息披露、财务会计与税收处理、监督管理等各项内容,公司制订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出具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秦军满、马引代2人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确保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实施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二)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对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
(五)在出现本激励计划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时,按照相关要求办理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六)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异动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及其他异动处理事宜;
(七)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在年度考核过程中若行业或对标企业样本出现退市、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时,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剔除或更换样本;
(八)全权办理与实施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其他事宜,但有关法律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事项,除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文件明确规定须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公司董事会直接行使。上述授权事项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出具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宜须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能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取得前述批复意见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发出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在通知中列明会议的召开日期、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及其他相关安排。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50次会议决议签字盖章件。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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