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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61        股票简称:灿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第四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12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进行了确认,于2022年12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玉江先生主持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88061           证券简称:灿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7月1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50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19,276,800股。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678号),确认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5,783.0174万元变更为7,710.6974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5,783.0174万股变更为7,710.6974万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2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涉及上市情况、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14日

  

  证券代码:688061        证券简称:灿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2月2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38号一楼培训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29日

  至2022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2年12月29日(下午13:30-14:00)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38号一楼培训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12月29日下午14:00 前送达,以抵达现场的时间为准。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邮箱(发送至ocsir@orient-chip.com)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箱送达日应不迟于2022年12月29日14:00,信函、传真、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76-78号10楼

  联系电话:021-36399007

  邮箱:ocsir@orient-chip.com

  联系人: 沈美聪、顾伟祥

  特此公告。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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