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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25          证券简称:赛微微电          公告编号:2022-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3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67号),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4.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9,1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560.7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5,539.2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4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24637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赛思微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思微”)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同意授权董事长、总经理或其指定人员全权办理与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募集资金账户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等具体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和实施。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与赛思微、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张江支行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一: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甲方二:赛思微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二”,与甲方一合称“甲方”)

  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至第3号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甲方一、甲方二、乙、丙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以甲方二名义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截止     年   月   日,专户余额为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二未以定期存款的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如以存单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各方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存单方式的募集资金存储及监管事宜。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4、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至第3号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丙方有权随时到乙方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至少每半年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5、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任飞、寻国良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6、 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7、 甲方二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以孰低为准)的,甲方及乙方应在付款后2个工作日内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8、 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14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9、 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0、 本协议自甲方一、甲方二、乙、丙四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11、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12、 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应提交位于甲方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13、 本协议一式捌份,甲方一、甲方二、乙方各持壹份、丙方持贰份,向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如需),其余留甲方备用。

  特此公告。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88325          证券简称:赛微微电          公告编号:2022-035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增加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3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6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4.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9,1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560.7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5,539.2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4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24637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情况

  公司本次增加赛思微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思微”)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公司在上海市、东莞市和深圳市共同实施募投项目“消费电子电池管理及电源管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工业领域电池管理及电源管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能源电池管理芯片研发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未来实施计划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旨在合理优化公司现有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长期利益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存在变化。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如需履行有关部门的备案或批准等程序,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或其指定人员全权办理本次新增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等有关的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和实施。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原因、影响及风险

  本次增加赛思微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 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已进行了必要的可行性研究,并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的实质内容,符合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故意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88325            证券简称:赛微微电          公告编号:2022-036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2月8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和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12月13日(星期二)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平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以实施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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