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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东莞市架桥四期先进制造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7月,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管理层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参与投资东莞市架桥四期先进制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新智地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智地”)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标的基金,公司认缴出资不超过5000万元,中新智地认缴出资不超过3000万元,公司及中新智地累计认缴出资不超过8000万元,且累计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2021-036)。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东莞市架桥四期先进制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架桥四期基金”)拟延长合伙企业投资期及变更基金为两个普通合伙人(以下简称“双GP”)结构。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管理层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同意东莞市架桥四期先进制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长合伙企业投资期及变更基金为双GP结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关于延长合伙企业投资期

  架桥四期基金原合伙期限为自首期出资封闭日起算三年为投资期,自投资期届满之日起满四年为项目回收期。基金的回收期可以延长,每次延长一年,以延长两次为限。考虑到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现拟将基金的投资期延长一年,基金的回收期缩减为三年,整体存续期不变,不会额外增加各合伙人成本。

  二、 关于变更基金为双GP结构

  架桥四期基金拟变更为双GP结构,并同步修改基金合伙协议中的相应条款。具体如下:

  1、架桥四期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拟由深圳市架桥富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架桥富凯”)变更为架桥富凯和海南省架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架桥”)共同担任基金普通合伙人。海南架桥成立于2020年8月3日,注册资本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徐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60100MA5TLY6M8M,与架桥富凯同为深圳市架桥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均无关联关系;

  2、架桥四期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拟变更为海南架桥,架桥富凯仍继续担任管理人,并分别享有相应的权利及承担相应的义务;

  3、架桥四期基金的原管理费(费率为2%)拟拆分为管理费和执行合伙事务费。自2023年1月1日起,将原管理费的50%由管理人架桥富凯收取,原管理费的50%作为执行合伙事务费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海南架桥收取,整体收费期间和计算基数都不变,即前三年的计算基数为认缴出资额;第四到七年的计算基数为基金认缴出资总额扣除管理费和执行合伙事务费提取日前已退出项目的原始投资成本;

  4、收益分配(包括追补分配和80/20分配)由支付给普通合伙人架桥富凯拟变更为支付给执行事务合伙人海南架桥。

  三、 关于延长合伙企业投资期及变更基金为双GP结构的影响

  架桥富凯与海南架桥同为深圳市架桥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架桥四期基金的关键人士、合伙协议中除以上事项外的各项条款、基金实际的经营团队均不变。预计架桥四期基金延长合伙企业投资期及变更基金为双GP结构对基金的运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因以上事项仍需通过架桥四期基金其余所有出资人同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后续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2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苏州古玉鼎若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6月,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管理层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参与投资苏州古玉鼎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新智地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拟分别认缴出资不超过5,000万元,累计认缴出资不超过1亿元,且累计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2021-027)。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苏州古玉鼎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古玉鼎若基金”)拟进行基金管理人变更,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管理层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同意苏州古玉鼎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基金管理人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关于基金管理人变更

  古玉鼎若基金管理人拟由苏州古玉浩庭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古玉浩庭”)变更为苏州瑞璜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璜投资”),变更前后普通合伙人所持投资份额相同,未发生变化。

  二、 变更后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1、 机构名称:苏州瑞璜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094194466Y

  3、 成立时间:2014年3月15日

  4、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19幢239室

  5、 执行事务合伙人:林哲莹

  6、 基金业协会备案情况:已在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02026;

  7、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与公司有无关联关系:无。

  三、 基金管理人变更对基金运作的影响

  古玉浩庭与瑞璜投资同为林哲莹控制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变更后,合伙协议将进行相应修改。古玉鼎若基金的关键人士、合伙协议中除基金管理人外的各项条款、基金实际的经营团队均不变,预计不会对基金的后续运作产生不利影响。

  因以上事项仍需古玉鼎若基金其余所有出资人同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后续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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