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2-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陈大同先生以外的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书面函告。作为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海通证券指定吴志君、孙剑峰为该项目的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
由于原保荐代表人孙剑峰因个人原因工作变动,无法继续从事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海通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邬凯丞(简历附后)接替孙剑峰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吴志君、邬凯丞,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保荐代表人孙剑峰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杰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附件:简历
邬凯丞先生:现任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曾负责或参与了中微公司IPO、天岳先进IPO、创耀科技IPO、翱捷科技IPO、复旦张江IPO、中芯国际IPO、芯原股份IPO、思瑞浦IPO、步科股份IPO以及厦门信达再融资等项目。邬凯丞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2-046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陈大同先生以外的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公司”或“公司”)近日获得政府补助款项人民币132,020,000元,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资金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132,020,000元。对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公司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冲减相关成本费用;若对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公司将其直接冲减相关成本。
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2年度损益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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