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2022年2月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同意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人民币25,000万元的担保总额度,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总额度。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担保期限及范围以最终签订协议为准)。在上述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全权负责审批本公司具体的担保事项,由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与各家银行洽谈、签署具体的担保方案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星云检测”)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近日签订了编号为2022年信字第A04-0065号的《授信协议(适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无需另签借款合同的情形)》(以下统称“《授信协议(一)》”),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2个月,即2022年12月14日起到2023年12月13日止。公司为福建星云检测在《授信协议(一)》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与招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2022年最高保字第A04-0065号)。
(二)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宁德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星云检测”)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近日签订了编号为2022年信字第A04-0066号的《授信协议(适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无需另签借款合同的情形)》(以下统称“《授信协议(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2个月,即2022年12月14日起到2023年12月13日止。公司为宁德星云检测在《授信协议(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与招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2022年最高保字第A04-0066号)。
上述担保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已累计使用人民币11,654.86万元(含本次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22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快安延伸区马江大道多多良音响工业(福州)有限公司楼1、4#楼(自贸试验区内)
法定代表人:刘智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检测技术服务;计量服务;其他未列明的质检技术服务;其他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服务;其他未列明的机械设备租赁服务;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主要财务状况:福建星云检测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最新信用等级状况:4C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福建星云检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宁德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21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工业集中区疏港路11号
法定代表人:刘智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计量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标准化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宁德星云检测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主要财务状况:宁德星云检测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最新信用等级状况:4A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宁德星云检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编号:2022年最高保字第A04-0065号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被担保人: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保证人: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债权人根据《授信协议(一)》在授信额度内向被担保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保证责任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一)》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二)编号:2022年最高保字第A04-0066号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被担保人:宁德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保证人: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债权人根据《授信协议(二)》在授信额度内向被担保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保证责任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二)》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8,071.84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总资产的4.05%,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52%。其中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8,071.84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52%。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人民币17,545.14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人民币800万元。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授信协议》(编号:2022年信字第A04-0065号);
2、《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2022年最高保字第A04-0065号);
3、《授信协议》(编号:2022年信字第A04-0066号);
4、《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2022年最高保字第A04-0066号)。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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