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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22-07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2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兴业路1号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瑞贞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朱东奇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对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新三板挂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信信扬(江门)律师事务所

  律师:贾翠霞、张凯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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