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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销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69      证券简称:拱东医疗      公告编号:2022-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0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3,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54,859,905.6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8,140,094.34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10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10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359号《验资报告》,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已将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产生的结息19,510.30元全部转入公司普通账户,按照相关规定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上述事宜可免于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独立董事、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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