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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贵州锦盛等公司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2-2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449.8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192.13%,请投资者关注有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

  1、为贵州锦盛置业有限公司(简称“贵州锦盛)提供担保事宜

  2020年2月28日公司《关于为中南建筑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披露公司持股80%的子公司贵州锦盛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借款20,000万元,期限36个月,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20,000万元。截止目前有关融资余额4,168万元,经过协商有关融资期限增加13个月,担保条件不变,担保期限相应延长。

  2、 为南充中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南充中南”)提供担保事宜

  2020年12月22日公司《关于为南充中南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246)披露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充中南向南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牵头的银团借款30,000万元,期限24个月。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承担差额补足义务,担保金额合计30,000万元。截止目前有关融资余额22,300万元,经过协商有关融资期限增加12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其他担保条件不变,担保期限相应延长。

  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有关情况详见2022年10月31日和11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和《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相关公告。

  二、 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注1:有关额度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可使用担保总额;

  注2:有关额度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可使用担保总额;

  注3:本次为贵州锦盛和南充中南担保为延长原有担保期限,已担保金额不变化。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贵州锦盛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月30日

  注册地点: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龙洞堡大道东侧、龙水路北侧中南·海棠集综合体建设项目

  法定代表人:吴锐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不含评估);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停车场管理;房地产租赁经营。

  股东情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2、南充中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4月13日

  注册地点:南充市嘉陵区滨江南路二段78号滨江印象1号楼9层

  法定代表人:王祥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主营业务: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受委托实施旧城及城中村改造;文化产业项目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开发、经营;施工总承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自有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物业管理服务,城镇化建设。

  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股100%。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为贵州锦盛提供担保事宜

  (1)担保主要内容: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4,168万元。

  (2)担保范围:有关借款项下的应向贷款行偿还或支付的贷款本金、利息(包含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3)保证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为南充中南提供担保事宜

  (1)担保主要内容: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差额承担补足义务,担保金额合计22,300万元。

  (2)担保范围: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南充中南应向银团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银团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过户税费、代理费等)。

  (3)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为有关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上述公司的业务需要,目前上述公司经营正常,偿债能力强,提供担保不增加公司风险。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49.8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192.13%。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3.9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35.86%;逾期担保金额为0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元。

  七、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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