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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赵新宇先生通知,赵新宇先生于2022年12月15日将其已质押的10,000,000股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

  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的情况

  

  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新宇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赵新宇先生解除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其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质押明细;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0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岩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岩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11,2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

  近日公司收到李岩先生发来的《股票减持完成告知函》,获悉其股票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李岩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减持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后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岩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1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以下为减持的具体情况:

  

  注:(1)李岩先生本次减持的股票11,250股来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份;(2)上表中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说明

  1、李岩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行为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李岩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李岩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李岩先生出具的《股票减持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1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韦军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韦军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5,050,82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00%)。(本公告涉及的持股比例均按当前总股本130,065,90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3,862,380计算)。

  公司工作人员近日在定期持有人名册中未发现韦军先生,致电韦军先生后,获悉其股票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实际减持股数超过减持计划拟减持数量,超额减持2,612,63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7%)。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韦军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减持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后至本公告披露日,韦军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7,663,4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7%。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以下为减持的具体情况:

  

  注:(1)韦军先生本次减持的股票为通过协议转让取得的无限售流通股;(2)上表中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说明

  1、韦军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超额减持了2,612,63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07%,超额减持金额约为人民币36,130,083元;亦违反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规定。

  2、韦军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韦军先生出具的《股票减持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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