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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2-1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2月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12月1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其中董事赵亮、薛哲君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周伟良、金浪、徐向纮先生采取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朱俭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增加日常采购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赵亮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增加日常采购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对部分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管理、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朱根喜、朱俭勇、朱俭军、朱凯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其中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朱根喜、朱俭勇、朱俭军、朱凯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间进行再次分配;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禁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 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办理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办理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朱根喜、朱俭勇、朱俭军、朱凯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增加日常采购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2-139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独立董事金浪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金浪先生符合《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征集人金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金浪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本公司拟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金浪,其基本情况如下:

  金浪先生:金浪先生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项目经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经理,现任杭州钱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金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三、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统股份

  股票代码:002840

  法定代表人:朱俭军

  董事会秘书:朱婉珍

  联系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西城路198号

  联系电话:0579-89908661

  联系传真:0579-89907387

  电子邮箱:lysn600@163.com

  邮政编码:322005

  2、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提案一:《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提案二:《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提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2年12月2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起止时间:2022年12月27日-2022年12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为: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联系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西城路198号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收件人:朱婉珍

  邮政编码:322005

  电话:0579-89908661

  传真:0579-89907387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附件: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金浪

  2022年12月19日

  附件: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浪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2-140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2、股东大会召集人: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月3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3日上午9:15至2023年1月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2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26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西城路19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及编码

  

  备注: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没有累积投票提案。

  2、特别提示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第1-2项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以上提案1-2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以上提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以上提案1-3项需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同意方能通过。同时,以上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12月30日(星期五)上午9:3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西城路198号公司会议室。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请在2022年12月30日下午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西城路198号华统股份证券部。邮编:32200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电子邮件以抵达以下公司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婉珍

  联系电话:0579-89908661

  联系传真:0579-89907387

  电子邮箱:lysn600@163.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西城路198号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322005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9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40

  2、投票简称“华统投票”

  3、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月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视为无效投票。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附件三: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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