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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2-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关事宜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项目建设、日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在2023年度(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的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业务。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及分配。

  上述拟申请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使用的融资金额,实际发生金额应在上述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具体业务,授权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及子公司项目建设、日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具体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2022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相关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与会监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相关事宜。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2-044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业务发展需要,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该议案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从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主要是通过买入(卖出)与现货库存(远期订单)数量相当、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以达到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目的。

  二、期货品种

  仅限于从事与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相关的甲醇期货品种。

  三、拟投入资金、业务期间及管理流程

  2023年度业务期间内,甲醇期货套期保值保证金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保证金可循环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套期保值期货持仓时间原则上应当与现货市场承担风险的时间段相匹配,签订现货合同后,相应的套期保值头寸持有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现货合同规定的时间或该合同实际执行的时间。

  四、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事项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相关条件的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事项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五、套期保值的可行性分析

  由于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料包括甲醇,该原料与对应的期货品种具有较高相关性,在甲醇价格大幅波动时将对公司盈利稳定性带来一定的压力。董事会认为通过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规避价格波动风险是切实可行的,对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六、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原材料价格为基本原则,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摊平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及子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异常波动风险: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交割期的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会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可能出现期货和现货价格在交割期仍不能回归,从而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操作风险:由于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存在因信息系统或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

  七、公司及子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原材料甲醇的期货品种。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及子公司规定了套保方案的设计原则,以及套保方案的具体审批权限。公司及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以规避商品价格风险为目的,不涉及投机和套利交易,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所需的原材料甲醇,其中,套期保值的数量不能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期货持仓量不能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

  3、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对期货业务进行管理,可最大限度避免制度不完善、工作程序不恰当等造成的操作风险。

  4、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充分发挥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公司内部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九、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与会监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可循环使用。

  十、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2-042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关联人滕州郭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郭庄矿业”)、融科物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科物业”)、中科院广州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化学”)在2023年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年度累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2,550万元(不含税)。

  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中各项子议案,其中:

  1、审议通过子议案《关于公司与滕州郭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宁旻先生、李蓬先生、郑月明先生、索继栓先生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子议案《关于公司与融科物业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宁旻先生、李蓬先生、郑月明先生、索继栓先生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子议案《关于公司与中科院广州化学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宁旻先生、索继栓先生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提交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已于2022年12月19日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经营层在预计金额范围内,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等。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注1:2022年实际发生金额的统计区间为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

  注2:上述交易预计期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超出上述预计交易总金额、各项预计交易金额的关联交易,应依照超出的金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1、郭庄矿业

  

  2、融科物业

  

  3、广州化学

  

  (二)关联关系

  公司已在前述第(一)部分“关联方介绍”中对关联关系进行披露。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与公司及子公司合作顺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服务、租赁房屋、销售商品,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按实际交易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成交价格;如任何第三方的交易条件优于上述关联人所给予的条件,公司及子公司有权向第三方交易。

  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与《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是为了保证公司日常经营,均属于正常的购销或租赁业务,且双方已存在业务合作基础,上述日常交易安排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

  (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是按一般市场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公司与关联人交易公允,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使公司对关联人形成依赖,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

  五、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意见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均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相关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宜的意见

  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有利于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及公司长远发展;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有利于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及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公司内部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同意各子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2-039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为控股子公司联泓格润(山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泓格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财务资助,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5年(可提前还款),利率参考市场利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财务资助金额及方式:不超过6亿元,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2、资金用途:用于联泓格润新能源材料和生物可降解材料一体化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

  3、财务资助利率:参考市场利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4、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5年(可提前还款)。

  以上事项以实际签署的财务资助协议为准,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经营层负责开展具体实施工作。联泓格润其他股东资金实力有限,本次不与公司同步提供财务资助。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联泓格润(山东)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81MA950BF894

  3、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郑月明

  5、住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木石镇科圣路1688号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联泓格润为公司持股75%的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持股情况为:员工持股平台滕州泓盛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4.09%;公司董事长、总裁郑月明先生,董事、高级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蔡文权先生,监事周井军先生,高级副总裁赵海力先生、李方先生、李军先生、解亚平先生、韩慧龙先生等自然人股东合计持股10.91%。联泓格润其他股东资金实力有限,本次不与公司同步提供财务资助。

  8、主要财务数据:联泓格润于2021年9月26日设立,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开展实际经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10,005万元、净资产为10,000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0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为35,273.61万元、净资产为35,000万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0万元。

  9、联泓格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除本公告披露的财务资助事项外,公司对联泓格润无其他财务资助。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公司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风险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安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联泓格润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落实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实现在新能源材料、生物可降解材料等领域产业布局,加快公司控股子公司联泓格润新能源材料和生物可降解材料一体化项目建设。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自有资金为控股子公司联泓格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财务资助,有助于落实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实现在新能源材料、生物可降解材料等领域产业布局,加快联泓格润新能源材料和生物可降解材料一体化项目建设。

  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联泓格润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落实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实现在新能源材料、生物可降解材料等领域产业布局,加快公司控股子公司联泓格润新能源材料和生物可降解材料一体化项目建设。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2-040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90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736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8,874.5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874.56万元后,公司该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1,0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1日全部到位,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2月1日验资报告》(XYZH/2020BJAA110018)审验确认。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49,552.3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截至2022年9月30日,10万吨/年锂电材料-碳酸酯联合装置项目累计使用的募集资金为33,495.73万元,其中含募集资金利息及理财收益930.76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3,754.28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建设需一定周期,按目前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情况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流动性,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理财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品种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理财、结构性存款、实时理财等产品。

  (五)投资决策及实施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公司内部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监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2-035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2-036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202,00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或核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作出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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