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夏北证50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北证50成份指数,基金代码:017525(A类)、017526(C类),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的规定,本基金自2022年11月29日起公开发售。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5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
自2022年12月21日起,投资者可在以下2家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销售机构可支持办理认购的份额类别以及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等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本基金发售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www.ChinaAMC.com)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会面临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转板风险、投资集中风险、经营风险、退市风险、股价波动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限制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2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加强基金投资运作的稳定性,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12月21日起对本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合并进行限制,即自该日起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份额的合计申请金额均应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如申请金额超过上述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2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2022年12月26日至2022年12月27日为香港节假日。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投资者在2022年12月26日、2022年12月27日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2.2若节假日安排、中国香港证券市场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为避免因香港假期等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华夏沪港通上证50AH优选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2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中国投资信息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岁末及2022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中投信〔2021〕31号)等通知安排,2022年12月26日至2022年12月27日不提供港股通服务。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投资者在2022年12月26日、2022年12月27日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2.2本基金也将暂停接受投资者在2022年12月23日15:00后至2022年12月25日提交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申请。
2.3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发布新的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影响本基金申赎等业务办理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业务安排。为避免因非港股通交易日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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