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1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9名,授予股份数量5,500,000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0.556%。
2、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3、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授予价格为2.77元/股。
4、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上市日期为 2022年12月23日。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完成了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2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2、2022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认为相关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于2022年11月26日至2022年12月6日在公司内部OA公示了《2022年第二期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12月7日公司公告了《关于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4、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激励计划授予的情况
1、标的种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3、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2.77元/股
4、授予人数:9人
5、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以上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6、本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7、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3-2026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以上“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公司合并后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及格C”,则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将激励对象所获股票当期拟解除限售份额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具体考核内容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执行。
三、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出权益数量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公司本次授予情况与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四、本计划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2月14日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921号验资报告验证。经审验,截至2022年12月13日止,公司已收到9位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15,235,000.00元(大写:壹仟伍佰贰拾叁万伍仟元整)。
截至2022年12月13日止,诺普信公司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95,041,427.00元,股本为人民币995,041,427.00元。
五、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2年12月12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2
年12月23日。
六、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989,541,427股增加至995,041,427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实际控制人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诺普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西藏林芝润宝盈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卢翠冬女士在授予前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356,193,9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00%,本次授予完成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不变,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变动0.20%,持有的控制权比例变动至35.80%。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测算2021年度每股收益为0.3069元。
九、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六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参与激励的董事、总经理高焕森先生于2022年7月15日在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4,000股;其余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未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十、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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