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作为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发精机”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于2022年12月16日对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本次培训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培训工作
(一)本次培训的目的
本次培训旨在加深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持续督导期间相关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要求的理解,增强规范运作意识,促进公司更为规范地开展资本运作。
(二)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与方式
2022年12月16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持续督导专项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募集资金管理、股票交易和减持注意事项相关法律法规、违规案例以及相关事项需履行的信息披露流程。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参加了此次培训。
(三)本次培训工作的机构及培训人员情况
本次培训工作的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人员为保荐代表人倪晓伟先生。
(四)本次接受培训的人员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五)本次培训对象按规定参与、配合培训工作的情况
全体参加培训人员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加深了对持续督导期间工作规范及信息披露要求的理解,并进一步强化了对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认知。
二、培训人员勤勉尽责及培训效果的自我评估结论
本次培训有效促使日发精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募集资金管理、股票交易和减持注意事项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培训对象进一步理解上市公司工作规范和信息披露要求。此次培训达到预期目标,取得良好效果。
保荐代表人:倪晓伟 忻健伟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19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特此报告。
保荐代表人:倪晓伟 忻健伟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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