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2-09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金锋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2年12月20日为授予日,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1,971.441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86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审议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2-097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宇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且满足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22年12月20日为授予日,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1,971.4415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4.86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2-098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授予日:2022年12月20日;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1,971.4415万份;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4.86元/股。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恺英网络”)于2022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以2022年12月20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1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971.4415万份。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 标的股票种类:股票期权;

  2、 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 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21人,包括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员工,不含恺英网络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 激励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971.4415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215,251.7634万股的0.9159%。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本激励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5、 行权价格: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4.86元/股;

  6、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两期行权,各期行权的比例分别为50%、50%。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7、 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2年-2023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业绩考核期间,若发生商誉减值,计算净利润时剔除商誉减值影响。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S”、“A”、“B”和“C”四个档次,对应的可行权情况如下:

  

  个人当年可行权额度 = 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 行权系数。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S”、“A”或“B”等级,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其获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 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2022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披露文件。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 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在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1月4日的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1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 2022年12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2022年12月15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 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条件及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二、 本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确定以2022年12月20日为授予日,授予21名激励对象1,971.441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86元/股。

  三、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四、 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1、 授予日:2022年12月20日;

  2、 授予数量:1,971.4415万份;

  3、 行权价格:4.86元/股;

  4、 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5、 获授的股票期权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6、 等待期: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完成登记日起计。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7、 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8、 对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予以注销。

  五、 实施本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2年12月20日,对本次授予的1,971.441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测算,则2023年至2024年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六、 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 独立董事意见

  1、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21人,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员工。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全体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2年12月20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及本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符合本激励计划关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

  3、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员工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意以2022年12月20日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日,并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1名激励对象授予1,971.4415万份股票期权。

  八、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且满足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22年12月20日为授予日,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1,971.4415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4.86元/股。

  九、 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1.公司已就本次授予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满足,本次授予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十、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结论意见

  本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股票期权授权日、行权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确定以及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十一、 备查文件

  1、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