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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结果 暨股份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1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13,557,500股。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2年12月27日。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2022年10月17日,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

  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发布《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下称“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为102人,行权股票数量为11,950,320股,上市流通时间2022年11月16日。

  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2022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注:已授予期权总量取因权益分派而相应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总量86,130,000份。

  (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行权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三)本次行权人数:8人。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2年12月27日。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3,557,500股。

  (三)本次行权股票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权新增股份10,599,500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自本次股份登记之日起锁定6个月;转让限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四)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一)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210号《验资报告》:经我们审验,截至2022年12月8日止,公司已收到8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98,698,6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3,557,500.00元,计入股本溢价人民币85,141,100.00元。

  (二)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已于2022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并于2022年12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募集资金总额98,698,600.00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2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08,881,912.66元,基本每股收益为1.019元/股;本次行权后,以行权后总股本2,263,973,358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2年1-9月的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131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杉杉集团”)持有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份782,222,036股(含证券出借34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55%。本次解除质押55,000,000股后,杉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506,163,87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4.71%,占公司总股本的22.36%。

  因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安排发生变化,杉杉集团拟将其为2022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五期)所设定质押的部分股票55,000,000股办理解除质押。(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日前,公司收到杉杉集团通知,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前述股份的质押解除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注:公司已于2022年12月20日完成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相应变更为2,263,973,358股。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用于后续质押计划,未来如有变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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