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民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于2022年12月14日对肇民科技到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并对未到场的相关人员派发了相关培训资料,督促其认真学习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二、培训主要内容
1、根据《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主要条款,重点讲解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
2、重点讲解了募集资金补流未归还、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违规行为类型及相关案例。
三、 培训总结
本次培训期间,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本次培训,上市公司的相关人员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加深了理解和认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吴 俊 金 翔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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