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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2-09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6日在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5号公司301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17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海燕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奥翔药业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2-091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94号)核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206,37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62元,募集资金总额419,999,994.6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2,059,628.6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07,940,366.01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0年12月8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已出具天健验〔2020〕58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2年12月22日,该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披露的《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23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7,867.7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2年12月2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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