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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修改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会议通知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2年12月1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26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华春先生。

  4、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1名,代表股份数126,307,404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8%。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名,所持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5,928,5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5%。

  (2)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名,所持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78,904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郭昕律师、杨惠然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五、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了吴华春先生、孙辉永先生、柯金鐤先生、蔡宗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2022年12月26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该事项采用累积投票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26,307,404股,有效累积总票数为505,229,616票。

  1.01选举吴华春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126,307,40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获得10,099,40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02选举孙辉永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126,307,40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获得10,099,40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03选举柯金鐤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126,307,40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获得10,099,40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04选举蔡宗妙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126,307,40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获得10,099,40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了苏超英先生、戴仲川先生、陈守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2022年12月26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该事项采用累积投票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26,307,404股,有效累积总票数为378,922,212票。

  2.01选举苏超英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126,307,40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获得10,099,40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02选举戴仲川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126,307,40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获得10,099,40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03选举陈守德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126,307,40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获得10,099,40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了苏建忠先生、柯贤权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2022年12月26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该事项采用累积投票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26,307,404股,有效累积总票数为252,614,808票。

  3.01选举苏建忠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126,307,40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获得10,099,40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02选举柯贤权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126,307,40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获得10,099,40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获得126,307,40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获得10,099,40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6,307,404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099,404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6,307,404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099,404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控股二级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6,307,404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099,404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七、备查文件:

  1、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 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0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2月15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12月26日下午4:3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监事苏建忠先生主持,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的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以及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苏建忠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自第六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9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22年12月15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6日下午3:30在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董事吴华春先生主持,公司的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吴华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2、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吴华春先生、孙辉永先生、柯金鐤先生、蔡宗妙先生、苏超英先生(独立董事)为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

  选举戴仲川先生(独立董事)、陈守德先生(独立董事)、孙辉永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选举陈守德先生(独立董事)、戴仲川先生(独立董事)、吴华春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选举苏超英先生(独立董事)、戴仲川先生(独立董事)、孙辉永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3、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聘任孙辉永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个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同意聘任吴美莉女士、蔡宗泽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吴美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0595-68580886        传真:0595-68580885

  邮箱:wml@xingyeleather.com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同意聘任李光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中心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童以松先生为公司审计中心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8、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张亮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0595-68580886        传真:0595-68580885

  邮箱:taylorz@xingyeleather.com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6日

  附件

  个人简历

  孙辉永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2月出生,毕业于香港国际商学院(MBA),中国人民大学(MBA)、清华大学工商管理(MBA)硕士研究生课程结业,现任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92年至今在公司工作,具有三十年的皮革经营管理经验。曾先后获得“轻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奖”、“泉州市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福建省科学技术三等奖”、“段镇基科技创新项目二等奖” 、“福建省优秀企业家称号”。

  孙辉永先生现为公司董事、总裁,间接持有公司1,023,536股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华春先生之妻弟,最近36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美莉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10月出生,毕业于复旦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曾在泉州市安溪县地方税务局任职。2007年5月至今在公司工作。获得“晋江市劳动模范” 、“泉州市劳动模范”称号,现为晋江市第十四届政协委员。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华春先生的女儿,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吴国仕先生的姐姐,直接持有公司3,794,656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蔡宗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11月出生,福建师范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华侨大学MBA总裁研究班结业。2016年起在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现任事业部总经理。蔡宗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光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1月出生,毕业于福州大学财经学院会计系,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曾任三明市审计局科长、三明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福建昌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长、上海泰盛集团副总经理、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10月至今在公司任职。李光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88,4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童以松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11月出生,湖南大学会计专业,中级会计师。曾经任福建诺奇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部经理,福建华杰光电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泉州海洋职业学院财务处副处长。2017年8月起在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童以松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 亮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3月出生,长江大学法学专业。2011年3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2年6月至今在公司法律证券部任职。张亮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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