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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及债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2-048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11月14日,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并经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情请查询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发布的《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及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及2022年12月1日发布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一、成交情况

  自2022年12月1日起,拟出售标的资产在青岛产权交易所综合交易平台公开挂牌转让,挂牌价格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历经三次调整,最终达成成交,有关情况如下: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烟台荣盈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MA3MB83X3N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2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仁生

  成立日期:2018年8月20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科技大道39号内8号中俄科技创新园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洁净型煤炭及制品、清洁用品、建筑材料、工艺品、玻璃制品、橡胶制品、燃料油(闪杯闪点大于61℃以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白油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王仁生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9.01%;张新荣出资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99%。

  截止2022年11月30日,烟台荣盈未经审计总资产4,717.89万元,负债合计2,010.79万元, 净资产2,707.10万元;2022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9,392.38万元,净利润536.78万元。

  烟台荣盈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烟台荣盈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烟台荣盈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青岛金王产业链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烟台荣盈贸易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青岛俪采化妆品有限公司;

  青岛俪臻化妆品有限公司;

  青岛俪承化妆品有限公司。

  (一)转让标的

  1、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股权。

  2、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对目标公司下属子公司多个主体享有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债权。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双方确认以上股权及债权一并转让,不可分割。股权转让价款及债权转让价款合计2750万元(大写:贰仟柒佰伍拾万元)

  2、本合同当事各方同意,青岛产权交易所在交易价款及服务费到账后,扣除转让方需负担的服务费后,将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账户。

  3、支付方式: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转让款的80%,剩余20%的转让价款于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

  (三)税费承担

  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税费、工商登记费,由甲乙双方根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四)股权转让及债权转让

  1、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甲方支付完全部转让款的80%后,20个工作日内,甲、乙方应当就该转让的有关事宜要求目标公司将乙方的名称、住所、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向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

  2、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已出具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需变更或增加的,由双方重新办理,因此延期登记的,乙方不追究甲方任何责任。

  3、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所需的全部文件,甲、乙方按照登记机关规定予以提供、出具,互相配合办理完毕。

  4、过渡期安排,本协议签订后,目标公司的收益、经营风险、亏损等及乙方应享有的债权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乙方承诺就目标公司的一切权利负担(包括债务、担保责任、违约责任等)承担责任。甲方应积极配合并协助乙方完成债权、债务、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的交接。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各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和保证,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向另一方支付本协议约定转让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给另一方造成损失,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另一方有权继续追偿。

  2、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转让款支付义务的,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延迟支付转让价款数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付清。乙方延迟履行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但无义务单方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负责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可得利益损失、违约金及甲方为追究乙方责任而支付的诉讼费、公证费、律师费、交通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等所有费用。

  四、其他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已经收到了80%的成交价款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共计2,193.40万元,剩余款项根据协议约定预计将在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收回。

  公司已就拟出售的公司股权及债权与烟台荣盈签署了协议,并根据协议约定办理股权变更及债权的交割手续,关于本次交易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资产出售完成后,青岛俪采及其子公司、青岛俪臻及其子公司、青岛俪承及其子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本次资产出售,预计对公司当期净利润影响约负叁亿元,该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统计数据,最终实际影响以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结果为准。通过本次资产出售,预计公司盈利能力将得到改善和提升,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具有积极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青岛产权交易所挂牌结果通知单

  2、青岛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凭证

  3、银行回单

  4、协议书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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