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2-93
公司股东吉林市国有资本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2日,披露了股东吉林市国有资本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发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权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022年9月20日,公司披露了《股东股权冻结情况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74);2022年11月9日,公司披露了《股东关于减持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80)。今日,公司收到股东《吉发集团所持吉林化纤股权冻结进展情况说明》,涉及上述股权冻结进展情况及新增杭州中院轮候冻结吉发集团股权的情况,具体事项如下:
一、抚顺中院涉及吉林化纤股权冻结进展情况
(一)股权冻结情况
2022年1月,吉发集团持有的吉林化纤85,917,456股股权被司法冻结、85,917,455股股权被司法再冻结,上述冻结是依据抚顺中院做出的执行裁定,冻结期限截至2025年1月18日。冻结原因主要是吉发集团为所出资企业,即吉林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公司”)、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在抚顺银行股份东洲支行(以下简称“抚顺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因两笔贷款产生金融纠纷,抚顺银行起诉至抚顺中院,并对吉发集团所持吉林化纤股权采取了司法冻结及司法再冻结。
(二)前期执行和解情况
2022年9月,吉发集团收到抚顺中院执行裁定书(案号:2022辽04执126号、2022辽04执127号),经吉发集团与抚顺银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由吉发集团处置吉林化纤股票,所得价款用于偿付金融纠纷欠款。
2022年11月7日,吉发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减持所持吉林化纤49,177,366股股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三)冻结进展情况
1.城建集团案件冻结情况
吉发集团股权交易所得资金偿付了城建集团在抚顺银行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应费用,为此,抚顺中院司法裁定解除城建集团案件涉及的司法查封,并对城建集团案件进行结案处理。目前,该案件已执行完毕。
2.国投公司案件冻结情况
吉发集团股权交易所得资金因未能结清国投公司在抚顺银行全部借款本息,抚顺中院裁定补充冻结吉发集团资金账户资金至1.66亿元,同时,该案件涉及的吉发集团所持吉林化纤36,740,090股股权司法冻结、85,917,455股股权司法再冻结状态并未改变。
二、杭州中院涉及吉林化纤股权冻结情况
(一)经了解,城建集团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租赁”)开展了金融租赁业务,吉发集团为城建集团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因城建集团未能按期偿付租金,华融租赁向杭州中院提起诉讼,杭州中院对吉发集团持有的吉林化纤5000万股股权采取了司法轮候冻结。
(二)和解情况
目前,城建集团与华融租赁已达成和解意向,并签署了《和解协议》。吉发集团、城建集团将进一步协商华融租赁尽快解除对吉发集团所持吉林化纤股权的冻结状态。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1.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2.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的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股东股权的执行裁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仍为国有控股,公司将会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积极协助相关股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吉发集团出具的《吉发集团所持吉林化纤股权冻结进展情况说明》
2.抚顺中院执行裁定书
3.抚顺中院结案通知书
4.杭州中院执行裁定书
5.杭州中院财产保全通知书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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