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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2-1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12月27日(周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2022年12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6号高德置地冬广场G座32层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数为68,077,8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391%。

  其中:现场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数为50,467,1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68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17,610,6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70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数为4,787,6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787,5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39%。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8,073,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783,1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0%;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各条款表决情况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同意68,073,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783,1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0%;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同意68,073,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783,1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0%;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68,073,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783,1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0%;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68,073,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783,1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0%;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同意68,073,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783,1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0%;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68,073,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783,1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0%;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同意68,073,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783,1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0%;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68,073,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783,1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0%;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68,073,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783,1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0%;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议案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68,073,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783,1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0%;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8,073,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783,1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0%;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8,073,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783,1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0%;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8,073,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783,1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0%;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8,073,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783,1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0%;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8,073,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783,1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0%;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8,073,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783,1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0%;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 律师姓名:程俊鸽律师、叶可安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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