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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水电十二局资产证券化产品进行差额补足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2-1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接受差额补足方:平安证券-电建基金-水电十二局东乡PPP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

  本次差额补足金额:专项计划实际发行规模为6.04亿元人民币;公司须对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的应付相关税金和相关费用、上一计息期间以前(含上一计息期间)已实际履行但尚未受偿的差额支付资金及利息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及/或未偿本金余额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予以补足;于专项计划回售行权日前,如计划管理人从登记托管机构获取的已进行回售登记并确认完成回售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份额少于对应的回售登记期内申请回售并经确认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份额,且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未按约定购买的,该等差额部分的全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公司购买。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概述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6日、2022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及增信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产品架构和发行需要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不超过185亿元人民币的总额度内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管理人出具增信承诺函,并按照增信承诺函的约定,为资产证券化产品提供差额补足、流动性支持等增信,具体增信内容以实际出具的增信承诺函为准,增信总额度不超过185亿元人民币,且增信所对应的待兑付资产支持证券本金余额合计不超过560亿元人民币。授权公司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届时无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授权事宜)具体处理相关增信事宜。授权期限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董事长于2022年9月23日作出决定,同意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发起的专项计划提供增信,即同意公司为专项计划账户的资金余额与[根据《标准条款》约定的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金和相关费用、上一计息期间以前(含上一计息期间)已实际履行但尚未受偿的差额支付资金及利息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当期预期收益和/或未偿本金余额之和]之间的差额承担差额支付义务;为原始权益人已支付拟回售差额部分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份额对应的回售价款与应支付拟回售差额部分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份额对应的回售价款之间的差额承担差额支付义务,差额支付的具体内容以公司最终签署的交易文件为准。

  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平安证券-电建基金-水电十二局东乡PPP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2〕2134号)之后,专项计划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到期日为2030年11月30日,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到期日为2030年11月30日。专项计划实际发行规模为6.04亿元人民币,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为5.73亿元,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为0.31亿元。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的专项计划全称为“对平安证券-电建基金-水电十二局东乡PPP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管理人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始权益人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基础资产为原始权益人根据《PPP项目合同》和《转让协议》的约定享有的PPP项目收益权以及为实现前述权利及收益而采取相应担保或补救措施的权利。专项计划实际发行规模为6.04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8年,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的市场环境确定,发行对象为专业投资者、且不超过二百人,增信方式为公司向计划管理人出具《差额支付承诺函》并提供差额补足、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及次级分层及其他必要的增信措施。

  三、差额支付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专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平安证券-电建基金-水电十二局东乡PPP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差额支付承诺函》,其主要内容如下:

  1)差额补足:公司为专项计划账户的资金余额与[根据《标准条款》约定的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金和相关费用、上一计息期间以前(含上一计息期间)已实际履行但尚未受偿的差额支付资金及利息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当期预期收益和/或未偿本金余额之和]之间的差额承担差额支付义务;为原始权益人已支付拟回售差额部分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份额对应的回售价款与应支付拟回售差额部分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份额对应的回售价款之间的差额承担差额支付义务。

  2)差额补足承诺期间:该承诺函自公司签署且该专项计划设立之日起生效,直至专项计划的应付税金、专项计划费用、上一计息期间以前(含上一计息期间)已实际履行但尚未受偿的差额支付资金及利息、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支付额清偿完毕。

  四、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意见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及2022年9月23日作出的董事长决定,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设立专项计划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进行融资能够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根据《PPP项目合同》和《转让协议》的约定享有的PPP项目收益权以及为实现前述权利及收益而采取相应担保或补救措施的权利作为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收益稳定、整体风险较低,公司实际承担差额补足的可能性较小;此外,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提供相关增信措施能够有效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专项计划提供差额补足。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27.17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2.18%;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非关联第三方担保余额为54.3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35%。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决定。

  特此公告。

  附件:

  1.十二局董办〔2022〕3号关于股份公司为水电十二局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差额补足的重大事项报告

  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决定(平安证券-电建基金-水电十二局东乡PPP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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