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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暨结案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海航科技    海科B     编号:临2022-06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航科技”)收到法院文书,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公司与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和解协议》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和解协议>的议案》,为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利益,经公司审慎决策,同意在法院的主持下与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信托”)签署《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天津信托受领海航集团《重整计划》程序下的普通债权清偿资源后,公司与天津信托的应偿付金额确认为227,700,000.00元,并且,公司于2027年12月20日前以现金形式分期支付清偿款,履行完毕后,天津信托不得就贷款合同及保证合同项下的任何债权债务向海航科技提出任何主张或诉求,海航科技亦不向天津信托提出任何主张和诉求,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披露的《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诉讼进展暨签署<和解协议>的公告》(临2022-061)。

  (二)公司与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的议案》,为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利益,经公司审慎决策,同意在法院的主持下与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租赁”)签署《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国网租赁受领海航集团《重整计划》程序下的普通债权清偿资源后,公司与国网租赁的应偿付金额确认为128,789,082.50元,并且,公司于2027年12月20日前以现金形式分期支付清偿款,履行完毕后,双方不得就融资租赁合同及调解协议、调解书项下的任何债权债务向对方提出任何主张或诉求,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披露的《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诉讼进展暨签署<和解协议>(和2022-002)的公告》(临2022-064)。

  二、案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与天津信托达成和解,并于近日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琼民终36号《民事调解书》,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公司与天津信托签署的《和解协议》进行了确认。

  公司与国网租赁达成和解,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公司与国网租赁签署的《和解协议》对该案按和解长期履行作终结处理。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刊物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披露及公告内容以上述指定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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