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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2-05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一)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月9日

  (三)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 提案人: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2年12月24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28.71%股份的股东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方正集团”),在2022年12月2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三)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新方正集团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增加方正证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董事会增加《关于补选李岩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更新版)。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2年12月24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月9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9层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月9日

  至2023年1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第1、2、3、5项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更新版)。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2、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对全部议案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若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只针对部分议案进行委托的,未委托部分视为弃权。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2-053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2月29日收到董事汪辉文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汪辉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并确认与公司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且无任何与辞任有关的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注意。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汪辉文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后也将不再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汪辉文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现有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汪辉文先生的辞职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董事的补选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汪辉文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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