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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7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拟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0日、2022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59)。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22年12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88,000,000股的比例为0.335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95元/股,最低价为16.1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39,663.67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71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数量:74.752万股

  ●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3年1月4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1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36)。

  (3)2021年11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谢诗蕾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1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1年11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40)。

  (5)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上表中“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剔除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的11名激励对象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66人,1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年1月4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74.752万股。

  (三)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万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8,800.0000万股增加至8,874.7520万股,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2月22日出具《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7977号),审验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并办理第一次归属登记所增加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截至2022年12月19日止,公司已收到66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885.287936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74.752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810.53593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19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874.7520万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8,874.7520万元。

  本次归属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2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12,334.87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15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8,874.7520万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2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4.7520万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85%,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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