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6日通过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裕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亲自出席4人,其中董事李国伟先生委托董事长高裕弟先生参加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0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昆山梦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硅基OLED显示器生产线技改项目,借款利率为3.65%(借款利率参考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到期后可自动续期,也可提前偿还。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上述业务,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核并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以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义乌清越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增资并全部计入注册资本,用于前沿超低功耗显示及驱动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上述业务,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核并签署相关增资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以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基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考虑,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上述业务,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以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
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向控股子公司昆山梦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显电子”)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硅基OLED显示器生产线技改项目”,借款利率为3.65%(借款利率参考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到期后可自动续期,也可提前偿还。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出具了明确核查 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50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440.00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944.5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495.47万元。2022年12月2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556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投资:
单位:万元
三、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借款的情况
(一)借款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梦显电子为募投项目“硅基OLED显示器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建设,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中的15,000.00万元人民币向梦显电子提供借款用于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借款利率3.65%(借款利率参考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12个月,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借款可提前偿还或到期后续借。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借款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本次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三)本次借款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12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 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借款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提供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梦显电子提供借款,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
五、本次提供借款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权益,梦显电子已开立了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及专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相关规定实施监管。
六、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硅基OLED显示器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梦显电子提供借款利率为3.65%的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要求。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梦显电子提供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借款利率为3.65%的借款用于“硅基OLED显示器生产线技改项目”募投项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昆山梦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安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梦显电子提供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借款利率为3.65%的借款用于“硅基OLED显示器生产线技改项目”募投项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硅基OLED显示器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梦显电子提供借款利率为3.65%的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梦显电子提供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借款利率为3.65%的借款用于“硅基OLED显示器生产线技改项目”募投项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以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对象:全资子公司义乌清越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研究院”,义乌研究院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义乌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现已由清越科技直接持股100%,相关工商变更程序正在办理过程中。)
增资金额: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向义乌研究院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义乌研究院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至人民币11,000万元,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仍持有义乌研究院100%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向义乌研究院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义乌研究院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50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440.00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944.5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495.47万元。2022年12月2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556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投资:
单位:万元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义乌清越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高裕弟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21 年 01月 12日
营业期限:2021 年 01月 12日至长期
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雪峰西路968号义乌科技创业园3号楼1楼(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元器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义乌研究院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义乌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现已由清越科技直接持股100%,相关工商变更程序正在办理过程中。
四、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情况
义乌研究院作为本次募投项目“前沿超低功耗显示及驱动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 万元对义乌研究院进行增资以实施该募投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义乌研究院注册资本将增加至人民币 11,000 万元,公司仍持有其 100%的股权。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义乌研究院的增资系基于募投项目实际运营的需要,有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本次增资行为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权益,义乌研究院已开立了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及专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相关规定实施监管。
七、本次增资履行的决策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义乌清越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增资,系募投项目实际运营的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安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未 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募投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实质 性不利影响,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 报,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 事项的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 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以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6日通过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磊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昆山梦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安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提供借款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义乌清越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增资,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安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提前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50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4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944.5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495.4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2年12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556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信银行昆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城东支行、昆山农商银行城中支行、浦发银行昆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 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权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投资风险可控。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七)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募投项目开展初期,部分募集资金尚得不到充分利用的情况下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以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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