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7 证券简称:紫燕食品 公告编号:2022-01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23日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艳舒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57 证券简称:紫燕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0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与该关联方未发生关联交易。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荣燊食品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7月12日
注册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经济开发区浙江西路南侧、树云中沟西侧B区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1月30日,总资产14,686,635.74元,净资产:14,080,114.36元,营业收入:1,756,823.8元,净利润 :-619,885.64元。(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参股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为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猪耳、猪蹄等农产品及其他产品。关联交易合同主要条款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和执行,合同价款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比照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中介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相关规定。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 31日
证券代码:603057 证券简称:紫燕食品 公告编号:2022-018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23日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钟怀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57 证券简称:紫燕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1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1,540,566.02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75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2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5.1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6,300,000.00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5,203,207.5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887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三、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1,096,792.43元,截至2022年9月2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1,540,566.02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1,540,566.0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以上各项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相关规定。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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