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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可转债转股结果 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3-004

  转债代码:127032      转债简称:苏行转债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可转债转股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已有人民币475,600元苏行转债转为本行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为59,364股,占苏行转债转股前本行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0.0018%。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苏行转债金额为人民币4,999,524,400元,占苏行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990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现将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第四季度末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本行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苏行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788号”文核准,本行于2021年4月12日公开发行了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00,000万元,初始转股价格为8.34元/股。

  经深交所同意,本行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5月1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苏行转债”,债券代码“127032”。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21年10月18日起可转换为本行股份。

  2021年5月21日,本行披露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因本行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0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27日。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苏行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5月27日起由原8.34元/股调整为8.10元/股,调整后的价格自2021年5月27日起生效。

  2022年4月30日,本行披露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因本行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8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按每10股转增1股,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11日。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苏行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5月11日起由原8.10元/股调整为7.11元/股,调整后的价格自2022年5月11日起生效。

  二、苏行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第四季度末,苏行转债因转股减少数量为188张,金额合计18,800元,转股数量为2,634股。截至2022年第四季度末,剩余可转债余额为49,995,244张。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第四季度末,本行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本行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联系电话0512-69868509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苏州银行)、《发行人股本结构表》(苏行转债)。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日

  

  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3-003

  转债代码:127032       转债简称:苏行转债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的授信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日常经营管理需要,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拟对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城投”)子公司苏州名城保护集团有限公司新增授信110,000万元。此次授信实施后,苏州城投及其关联体授信总额为345,771.45万元。苏州城投持有本行2.22%的股份且本行股东监事韩燕女士为苏州城投派驻本行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信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4条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信属于金额在三百万元以上,且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及时披露。另外,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规定,本次授信后授信总金额超年初预计额度95771.45万元,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2.93%,此次交易尚不需要经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已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行独立董事侯福宁、叶建芳、刘晓春、范从来、兰奇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沧浪区杨枝塘路116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涛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73013297XU

  经营范围:城市建设投资、项目投资、实业投资、建筑和装饰材料、设备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苏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6月末,苏州城投实收资本50亿元,总资产903.44亿元,负债总额308.41亿元,所有者权益(含少数股东权益)595.0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34.1%;2022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2.07亿元,净利润为3.39亿元。

  关联关系:苏州城投持有本行2.22%的股份且本行股东监事韩燕女士为苏州城投派驻本行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定苏州城投为本行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苏州城投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苏州名城保护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江街道干将东路902、908、916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吴妤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MABQQ4UA6U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旅游业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房屋拆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休闲观光活动;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是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3.92%),实际控制人是苏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财务状况:根据9月末合并报表,公司总资产522亿元,负债62.66亿元,资产负债率仅12%,公司资产雄厚,偿债能力强。

  关联关系:苏州名城保护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行股东苏州城投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定苏州名城保护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苏州名城保护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基于本行日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依据市场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及本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本行日常经营授信业务,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未损害本行股东利益,对本行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本行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初至本公告日,包含本次授信本行给予苏州城投及其关联体的授信总额累计为345,771.45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声明

  关于苏州城投申请的授信,为本行政策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符合本行经营发展的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具公允性,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对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意将此次关联交易提交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并待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批。

  (二)独立意见

  关于苏州城投申请的授信属于本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行为,没有损害本行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行独立性,不会对本行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且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本行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苏州银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独立董事已出具了事前认可该关联交易的书面文件,并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上述关联交易基于苏州银行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苏州银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该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该行独立性,不会对该行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公司相关内部制度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苏州银行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三)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四)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日

  

  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3-001

  转债代码:127032       转债简称:苏行转债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2年12月20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在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苏州银行大厦现场召开。本行应出席董事13人,现场出席董事4人,赵琨董事、闵文军董事、钱晓红董事、张姝董事、叶建芳董事、侯福宁董事、刘晓春董事、范从来董事、兰奇董事等通过视频的方式接入。会议由王兰凤董事长主持,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等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行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量子金融科技实验室建设的议案

  同意本行与量子科技长三角产业创新中心共建量子金融科技实验室。发挥双方技术与资源禀赋,探索打造金融与量子科技相融相生的生态范式。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金融廉洁与伦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风险偏好陈述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政策》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苏州银行负债质量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税收合作遵从备忘录》的议案

  同意本行与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签署《税收合作遵从备忘录》,适应金融行业数字化转型的新形势,通过税企合作,推进公司治理,促进风险内控,提供定制服务,树立遵从样板,服务苏州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集团授信的议案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但不存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绿色金融债券发行的议案

  同意本行发行不超过30亿元绿色金融债券。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蒋华先生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蒋华先生为本行营销总监。

  蒋华简历:

  蒋华,男,1973年8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会计师。历任人民银行徐州中心支行营业部、货币信贷与统计科科员,徐州银监局合作科、办公室、监管一科科员、副科长,恒丰银行南京分行综合部副总经理兼内控合规部负责人、团委书记,恒丰银行南京分行合规管理部总经理兼综合部总经理、苏州、无锡、南通分行筹备组负责人、南京分行工会副主席,恒丰银行连云港分行拟任行长兼南京分行市场拓展五部总经理、宁波银行南京分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公司业务一部总经理、莱商银行总行首席营销官兼徐州分行行长、天津银行副行长等职。蒋华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日

  

  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3-002

  转债代码:127032       转债简称:苏行转债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2年12月20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在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苏州银行大厦现场召开,本行应出席监事8人,实际出席监事7人,委托出席监事1人,监事韩燕委托监事柯建新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建清主持,总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行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量子金融科技实验室建设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苏州银行战略发展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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