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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者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1月4日下午15:00在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3008号深圳湾1号T7座21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王磊先生主持,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58,066,9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598%。其中:

  1、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51,036,6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236%。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1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030,2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61%。

  3、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030,2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6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郑梓微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57,964,6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7%。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927,9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451%。

  表决结果:通过。

  1.02选举郑梓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57,875,6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7%。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838,9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792%。

  表决结果:通过。

  1.03选举许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57,953,7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7%。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917,0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901%。

  表决结果:通过。

  1.04选举马小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57,953,7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7%。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917,0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901%。

  表决结果:通过。

  1.05选举范卓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57,954,7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9%。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918,0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043%。

  表决结果:通过。

  1.06选举李海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57,953,7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7%。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917,0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901%。

  表决结果:通过。

  2、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李玉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57,953,7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7%。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917,0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901%。

  表决结果:通过。

  2.02选举赵亦希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57,954,7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9%。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918,0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043%。

  表决结果:通过。

  2.03选举周亮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57,953,7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7%。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917,0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901%。

  表决结果:通过。

  3、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张宏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57,953,6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7%。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916,9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887%。

  表决结果:通过。

  3.02选举冯梦琪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57,954,6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9%。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917,9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029%。

  表决结果: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黄晓静律师和刘晗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进行见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3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认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前,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2023年1月4日,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南时代榕光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时代榕光”)推荐和决定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时代榕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孝义市富源金来热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孝义富源”或“富源金来”)拥有公司的控制权。时代榕光及孝义富源的实际控制人郑梓豪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增减,因时代榕光取得公司董事会多数席位,认定时代榕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孝义富源为公司控股股东,郑梓豪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认定后,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基于公司目前股东持股情况及第六届董事会成员构成情况,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由无控股股东变更为时代榕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孝义富源,实际控制人由无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郑梓豪。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权益变动主体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增减,因公司第一大股东时代榕光取得公司董事会多数席位,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认定时代榕光及孝义富源拥有公司控制权,为公司控股股东。

  (一)时代榕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孝义富源的基本情况

  1、时代榕光的基本情况

  

  2、孝义富源的基本情况

  

  (二)时代榕光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情况说明

  

  郑梓豪为海南国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的股东,海南国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时代榕光1%的出资份额,郑梓豪持有时代榕光99%的出资份额,因此郑梓豪为时代榕光的实际控制人;郑梓豪持有孝义富源70%股权,为孝义富源的实际控制人。综上,郑梓豪为时代榕光及孝义富源的实际控制人,时代榕光和孝义富源为一致行动人。

  (二)时代榕光及孝义富源的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郑梓豪,男,无曾用名,1997年出生,身份证号码:1423011997********,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住址为山西省孝义市新义街道,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3008号深圳湾1号T7座2106。曾任职于红杉资本股权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16日,时代榕光向公司董事会提交《推荐函》,推荐郑梓微女士、郑梓豪先生、马小龙先生、李海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赵亦希女士、周亮亮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2年12月19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推选郑梓微女士、郑梓豪先生、许明先生、马小龙先生、范卓女士、李海刚先生、李玉敏先生、赵亦希女士、周亮亮先生9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李玉敏先生、赵亦希女士、周亮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1月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郑梓微女士、郑梓豪先生、许明先生、马小龙先生、范卓女士、李海刚先生、李玉敏先生、赵亦希女士、周亮亮先生9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其中李玉敏先生、赵亦希女士、周亮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成员及提名情况如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9名成员中的6名董事(郑梓微女士、郑梓豪先生、马小龙先生、李海刚先生、赵亦希女士、周亮亮先生)为时代榕光提名,时代榕光提名并当选的董事超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总人数的半数。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时代榕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孝义富源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未发生变化,具体如下:

  

  三、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增减,因时代榕光取得公司董事会多数席位,认定时代榕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孝义富源为公司控股股东、郑梓豪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因时代榕光向公司推荐了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郑梓微女士、郑梓豪先生、马小龙先生、李海刚先生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赵亦希女士、周亮亮先生;该等候选人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9名成员中的6名董事为时代榕光推荐,时代榕光推荐的董事超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总人数的半数。

  截至本公告日,时代榕光持有公司股份224,386,1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1%,其一致行动人孝义富源持有公司股份45,529,9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7%,时代榕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孝义富源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9,916,0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8%;虽然时代榕光及孝义富源合计持股比例未达到《公司法》或《收购管理办法》所述30%或50%的持股比例,但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时代榕光推选的6名董事人选,故时代榕光通过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决定了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属于《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的规定,时代榕光及孝义富源为赫美集团的控股股东,时代榕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孝义富源的实际控制人郑梓豪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根据《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法律意见书》,根据赫美集团持续信息披露文件,2023年1月4日前,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本法律意见书所述,自2023年1月4日起,赫美集团的控股股东变更为时代榕光及富源金来,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郑梓豪。

  五、 其他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时代榕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孝义富源拥有公司的控制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时代榕光及孝义富源的实际控制人郑梓豪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认定后,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增减,不存在股东违背承诺的情形。

  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5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4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以口头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2023年1月4日下午15:30在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3008号深圳湾1号T7座21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郑梓微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全体董事的审议,本次会议通过签字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本次会议选举郑梓微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二、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郑梓微(召集人)、郑梓豪、许明、赵亦希、范卓

  审计委员会:李玉敏(召集人)、赵亦希、郑梓豪

  提名委员会:赵亦希(召集人)、周亮亮、马小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周亮亮(召集人)、李玉敏、李海刚

  根据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信息披露委员会可由董事长、董事(含独立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法律部门负责人,以及可能涉及公司重大信息生成和传递的公司相关部门、相关子公司负责人等,具体信息披露委员会成员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后同意聘任许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后同意聘任于阳先生、田希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后同意聘任黄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后同意聘任田希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田希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要求。其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6755598;

  传真:0755-26755598;

  电子邮件:tianxi@hemei.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3008号深圳湾1号T7座2106。

  七、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后同意聘任邰晓巍先生、缪鑫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邰晓巍先生、缪鑫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要求。其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26755598;

  联系传真:0755-26755598;

  电子邮箱:taixiaowei@hemei.cn、miaoxin@hemei.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3008号深圳湾1号T7座2106。

  八、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蔡坤松先生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五日

  附件: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人员简历

  1、郑梓微女士:

  199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郑梓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股东海南时代榕光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一致行动人孝义市富源金来热源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郑梓豪先生为姐弟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许明先生:

  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北工业大学经济学学士,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曾担任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长,浙江海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天越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海越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许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于阳先生:

  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学硕士。于阳先生拥有多年国际品牌运营管理经验。曾任职:香港璐仙奴公司、台湾蜜雪儿服饰有限公司、上海鸿翔服饰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洋鸣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至今任上海欧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

  于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于阳先生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存在作为公司时任总经理,因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公司持有的深圳赫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被拍卖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逾期未及时披露等事项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的情形,但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田希女士:

  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管理学硕士,中级经济师。2012年3月起就职于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政府项目专员、证券事务助理、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部总经理。

  田希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田希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5、黄冰先生:

  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兰州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黄冰先生有20年多财务管理经验,曾先后任职于富士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深圳市金信安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过财务核算、财务报告、内部审计、融资及资金管理等工作;2012年6月至2016年12月,任职于深圳市杨梅红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17年1月至今,曾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黄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6、邰晓巍先生:

  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学学士。曾任职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自2018年5月至今担任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管。

  邰晓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邰晓巍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具备胜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7、缪鑫女士:

  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17年11月至今担任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

  缪鑫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缪鑫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具备胜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8、蔡坤松先生:

  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曾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中粮国际(北京)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财务主管,南京中脉健康产业集团、广东道和投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经理。曾任本公司计划财务部合并报告经理及子公司财务负责人。

  蔡坤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5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成员,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六届监事会。为保证公司新一届监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以口头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并于2023年1月4日下午16:00在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3008号深圳湾1号T7座21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张宏涛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经过全体监事的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书面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本次会议选举张宏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为自本次监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五日

  附件:

  张宏涛先生:

  1994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8年1月至今任职于山西鹏飞集团有限公司,现任行政管理科科长一职。

  张宏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1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3年1月4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3008号深圳湾1号T7座21楼会议室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职工代表大会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并选举周美玲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周美玲女士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五日

  附件: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周美玲女士: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具有法律从业资格。曾任百丽鞋业集团法务经理。现任本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

  周美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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