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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3-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10月31日召开的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累计买入公司股票4,847,1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成交金额合计为12,056.7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为24.87元/股,其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于2023年1月4日买入公司股票8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成交金额为2,008.3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为22.82元/股。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3-002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8);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分别于2022年5月7日、6月2日、7月2日、8月2日、9月2日、10月11日、11月2日、12月2日披露《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2022-046、2022-054、2022-056、2022-066、2022-068、2022-080、2022-082)。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等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内,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末,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本次回购,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04.87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8%,最高成交价为16.7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9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99.09万元。本次回购符合既定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符合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对照《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4月29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62,658,435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40,664,608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达到或超过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目前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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