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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 暨减持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杭州早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早月”)持有公司股份1,409,38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78%,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晓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晓月”)持有公司股份1,201,73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37%,一致行动人嘉兴揽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揽月”)持有公司股份81,22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6%,一致行动人嘉兴得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得月”)持有公司股份54,14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1%,以上合计持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42%。以上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其中杭州早月及杭州晓月所持有的全部股份均已于2022年08月23日起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嘉兴揽月及嘉兴得月所持有的全部股份将于2023年03月19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1、 公司于2022年09月10日披露了《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因股东杭州早月、杭州晓月自身资金需求,计划根据市场情况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420,165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2年10月11日至2023年1月10日),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507,202股,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12月15日),减持期间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912,963股,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上述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除权除息后);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更事项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拟减持数量和比例进行调整。

  2、 公司于2022年11月01日披露了《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及《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股东杭州早月及杭州晓月于2022年10月3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210,500股股份,股东杭州早月、杭州晓月、嘉兴得月及嘉兴揽月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从2,746,498股减少至2,535,998股,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票的比例由减持前的5.42%降低至4.99998%。

  3、 公司于2022年11月26日披露了《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截至2022年11月25日,股东杭州早月、杭州晓月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395,500股(其中杭州早月累计减持193,620股,杭州晓月累计减持201,8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78%。

  公司于2023年01月10日收到股东杭州早月、杭州晓月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01月10日,股东杭州早月、杭州晓月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919,488股(其中杭州早月累计减持468,853股,杭州晓月累计减持450,63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1%,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股份时间区间已届满。现将相关减持结果具体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其他方式取得系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股东杭州晓月、杭州早月、嘉兴得月及嘉兴揽月受同一普通合伙人杭州附加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系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42%,其中杭州早月、杭州晓月所持有的全部股份均已于2022年08月23日起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为本次减持的减持主体,嘉兴揽月及嘉兴得月所持有的公司全部135,374股股份处于限售状态,将于2023年03月19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1:以上表格中的数据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注2:杭州早月通过集中竞价减持153,233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315,620股,合计减持468,853股;杭州晓月通过集中竞价减持180,755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269,880股,合计减持450,635股;

  注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注4: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注5:杭州早月及杭州晓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期间为2022年10月31日至2023年1月10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期间为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2月15日。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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