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23-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月11日在公司综合办公楼二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赖潭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上海康怡投资有限公司借入6,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和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借款期限为十二个月,借款年利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LPR计算,公司无需提供相应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的情形,因此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赖潭平、赖久珉回避表决。
就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绿康(海宁)胶膜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公司以自有资金等方式出资,持有绿康(海宁)胶膜材料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注册资金为1亿元人民币。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相关事宜。
??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详见《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23-004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月11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综合办公楼二楼第二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真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控股股东上海康怡投资有限公司借入6,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和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借款期限为十二个月,借款年利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LPR计算,公司无需提供相应担保。本次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绿康(海宁)胶膜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公司以自有资金等方式出资,注册资金为1亿元人民币,持有绿康(海宁)胶膜材料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本次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详见《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23-005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情况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向控股股东上海康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康怡”)借入6,000万元,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和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借款期限为十二个月,借款年利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LPR计算,公司无需提供相应担保。
2、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康怡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是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上海康怡与公司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关联关系。
3、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赖潭平、赖久珉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的情形,因此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康怡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是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上海康怡与公司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上海康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上海康怡2021年度及2022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出借方(甲方):上海康怡投资有限公司
借款方(乙方):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十二个月,自借款实际到账日起算。
借款年利息:借款年利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LPR计算。
还款方式:贷款到期后一次性归还全部本金及利息或分期偿还。如借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未能按期还款,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展期协议,并另行协商借款利率及展期期限,乙方应按照展期期限,在展期协议签订时一次性付清展期期限内利息。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关联方上海康怡向公司提供短期借款,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本次借款年利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LPR计算,属于合理范围。该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承担的融资成本符合市场行情,利息费用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上海康怡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除本次披露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上海康怡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取得资金的成本,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议表决本次交易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23-006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基于战略规划及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绿康(海宁)胶膜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康海宁”,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公司以自有资金等方式出资,注册资金为1亿元人民币,持有绿康海宁100%的股权。同时公司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绿康(海宁)胶膜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浙江省海宁市
5、法定代表人:赖潭平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合成材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投资主体:投资主体为本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8、股权结构:绿康生化持有其100%股权。
以上信息均以最终登记信息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外投资主要是基于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公司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积极关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绿康海宁后续可能面临政策、市场环境、经营管理等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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