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3-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中信银行福州王庄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沙县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门支行。
●现金管理金额:结构性存款及大额存单合计人民币5.25亿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兴业银行单位大额存单、中信银行单位大额存单、中国农业银行大额存单、中国银行大额存单、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开放式)、中国光大银行2023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一期产品249。
●现金管理期限:兴业银行单位大额存单,3年期(可转让);中信银行单位大额存单,3年期(可转让);中国农业银行大额存单,3年期(可转让);中国银行大额存单,3年期(可转让);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开放式),87天;中国光大银行2023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一期产品249,81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九届二十三次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含55,00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正常经营业务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周转所需资金。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公司主动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前次购买已到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及其赎回情况
除子公司外,公司前期未使用自用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见“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四)前次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未到期、未赎回情况
除子公司外,公司前期未使用自用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见“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本次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注:1.本次理财中,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购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开放式)”10,000万元,产品到期日为2023年3月31日,其中:稳定部分资金(持有至到期)为1,000万元,收益率1.6%或3.46%;灵活部分资金(可提前支取)为9,000万元,收益率1.6%或2.6%。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提前支取灵活部分资金9,000万元,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开放式)余额为1000万元。
2.大额存单存续期间可转让,公司单次持有可转让大额存单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六)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且为保本型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实际收益不及预期情形。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选择介入。
2、风险控制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谨慎选择发行主体及投资品种。公司将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发行的产品,且发行主体提供的产品应属保本型产品或提供保本承诺。
(2)持续跟踪,识别风险。在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资金运作情况,及时报告投资品种收益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监督与检查。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审计室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审计意见,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的主要条款
1、2022年12月28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1.05亿元,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购买了大额存单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2、2022年12月28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0.80亿元,向中信银行福州王庄支行购买了大额存单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3、2022年12月29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0.80亿元,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购买了大额存单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4、2022年12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0.10亿元,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购买了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5、2023年1月4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0.80亿元,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沙县支行购买了大额存单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6、2023年1月10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1.00亿元,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门支行购买了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7、2023年1月12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0.70亿元,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购买了大额存单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本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等)。
本次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为结构性存款及可转让大额存单,且公司单次持有可转让大额存单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风险控制分析
1、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经营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在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经营层将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2、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安排选择相适应的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生产经营。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审计室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上述现金管理的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均为上市国有控股金融机构,董事会已对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现金管理的各项要求,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5.25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余额21.48亿元的24.44%,截止2022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6.89%,对本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本次现金管理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管理为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及保本固定收益型,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九届二十三次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不超过5.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3)及2022年12月29日在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6)。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3-005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修订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门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青州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
●现金管理金额:结构性存款及大额存单合计人民币10亿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中国光大银行2022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十二期产品365、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91天(挂钩黄金看跌)、厦门银行结构性存款、中国工商银行2023年第3期公司客户大额存单、兴业银行单位大额存单、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81天(挂钩黄金看跌)、厦门银行单位大额存单。
●现金管理期限:中国光大银行2022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十二期产品365,90天;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91天(挂钩黄金看跌),91天;厦门银行结构性存款,87天;中国工商银行2023年第3期公司客户大额存单,3年期(可转让);兴业银行单位大额存单,3年期(可转让);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81天(挂钩黄金看跌),81天;厦门银行单位大额存单,3年期(可转让)。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九届二十三次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继续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7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11,864,40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99,999,994.7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8,238,067.3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1,761,927.45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9月22日出具的闽华兴所(2016)验字D-00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公司七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鉴于公司超声波制浆技术产业化进程缓慢及近年来行业竞争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原募投项目年产50万吨食品包装原纸技改工程处于停滞状态。2022年10月25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投项目,公司中止原募投项目“年产50万吨食品包装原纸技改工程项目”的实施,并将募投项目变更为“碱回收技改项目”和“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同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具体金额将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
(三)前次购买已到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及其赎回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前次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未到期、未赎回情况
无
(五)本次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注:大额存单存续期间可转让,公司单次持有可转让大额存单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六)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保本型产品,同时,投资产品应当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并且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经营层将跟踪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4、公司审计室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经公司审慎评估,本次现金管理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的主要条款
1、2022年12月2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亿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购买了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2、2022年12月2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50亿元,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门支行购买了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3、2022年12月29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50亿元,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购买了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4、2023年1月3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0.80亿元,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青州支行购买了大额存单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5、2023年1月5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0.80亿元,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购买了大额存单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6、2023年1月6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亿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购买了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7、2023年1月6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0.40亿元,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购买了大额存单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本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等)。
本次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为结构性存款及可转让大额存单,且公司单次持有可转让大额存单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金额为10亿元,投资范围为银行结构性存款及大额存单,收益分配方式为到期还本付息。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
(四)风险控制分析
1、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经营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在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经营层将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2、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选择相适应的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审计室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上述现金管理的受托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均为上市国有控股金融机构,董事会已对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现金管理的各项要求,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10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余额21.48亿元的46.55%,截止2022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6.89%,对本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本次现金管理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管理为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及保本固定收益型,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九届二十三次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继续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3)及2022年12月29日在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6)。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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