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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公告编号:2023-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2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2月3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洛阳市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河洛路与凌波路交叉口自贸大厦306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2月3日

  至2023年2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2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2、3、4、5、6、7、8、9、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4、6、7、8、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表决权受托方洛阳均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梁斐。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持有加盖法人鲜章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的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持有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原件以及加盖法人鲜章的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原件和签字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并持有股东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原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会议”字样。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可视为登记成功。

  2、登记时间:2023年2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55号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614224)。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3)6179595;     传真:(0833)6179580。

  联系人:杨业、王琼

  六、 其他事项

  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费、住宿及其他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相关资料原件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2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3-002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终结;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金顶顺采矿业有限公司为本案被告(原审被告、反诉原告);

  ● 涉案金额:人民币210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峨眉法院已解除对顺采矿业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公司子公司已对本案计提预计负债186万元。根据本次调解,子公司增加计提负债24万元,总计计提负债210万元。经公司财务部门预计,将影响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减少,最终财务数据以审计机构审计确认为准。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金顶”)下属全资子公司——四川金顶顺采矿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收到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乐山中院”)《民事调解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案件的基本情况

  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江西核工业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核建公司”)

  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四川金顶顺采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顶顺采或子公司”)

  上诉人江西核建公司因与上诉人金顶顺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四川省峨眉山市人民法院(2021)川1181民初4172号民事判决,向乐山中院提起上诉。乐山中院于2022年12月1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相关事项请详见公司临2021-063、067号,2022-060号公告。

  二、本次《民事调解书》的情况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乐山中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确认四川金顶顺采矿业有限公司尚欠江西核工业建设有限公司剩余工程款210万元;

  2、上述剩余工程款由江西核工业建设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解除诉讼保全,在法院解除对四川金顶顺采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后,四川金顶顺采矿业有限公司在二个工作日内向江西核工业建设有限公司支付;

  3、江西核工业建设有限公司放弃本案其他诉讼请求;

  4、四川金顶顺采矿业有限公司放弃本案反诉请求;

  5、本案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79,020元,鉴定费354,235.2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共计438,255.2元,由江西核工来建设有限公司负担;一审反诉案件受理费5,900元,由四川金顶顺采矿业有限公司负担;

  6、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22,932元(已减半),由江西核工业建设有限公司负担8,890元,四川金顶顺采矿业有限公司负担14,042元;二审鉴定人员出庭费用3,782元,由江西核工业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乐山中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四川省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已解除对顺采矿业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公司子公司已对本案计提预计负债186万元。根据本次调解,子公司增加计提负债24万元,总计计提负债210万元。经公司财务部门预计,将影响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减少,最终财务数据以审计机构审计确认为准。

  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备查文件

  乐山中院(2022)川11民终2335号《民事调解书》。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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