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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日添利货币市场基金2023年 春节假期前暂停非直销销售机构 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备注:2023年1月18日15:00后提交的基金交易申请将视为2023年1月19日的交易申请,同样受上述申购限制。投资者成功提交申请的时间以本公司系统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23年1月30日起本基金将恢复非直销销售机构办理申购(含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春节假期前及假期期间,未经确认的交易申请、未到账的赎回款项等,将顺延到假期结束后进行处理;

  (3)本基金此前已于2022年9月14日发布《浙商日添利货币市场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定投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暂停大额申购业务,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定投及转换转入累计金额超过5,000,000.00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2023年1月30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含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后,本基金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仍限制为5,000,000.00元(含);

  (4)在暂停非直销销售机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赎回、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5)若投资者于假期前或假期间需要使用资金,请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所需时间,提前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假期而带来不便;

  (6)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067-9908(免长途话费)或021-60359000咨询相关信息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zs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8日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和代任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离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信息

  3 代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按规定向监管机构履行相应的备案程序。

  公司对郭乐琦女士担任督察长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8日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22年第4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浙商大数据智选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丰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丰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港股通中华交易服务预期高股息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沪港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浙商惠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惠南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惠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惠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惠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聚潮产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全景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

  浙商日添利货币市场基金

  浙商兴永纯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智能行业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智多兴稳健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智多宝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惠隆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科技创新一个月滚动持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智选领航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智选经济动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智选食品饮料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智选家居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创业板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智选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智多金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智多享稳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智选先锋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兴盛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智多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智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智配瑞享一年持有期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

  的2022年第4季度报告全文于2023年1月18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zs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067-990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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