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15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到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1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监事3人,参与表决3人,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超过全体监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调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计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安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7号)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6,334,048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27,099,961.2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983,674.4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14,116,286.85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1月16日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月16日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2189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1,411.63万元,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331,448.08万元,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调整,是基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进行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调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调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不超过募投项目“新一代轨道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下,公司拟通过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将募集资金划转至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科佳都”)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借款手续办理以及后续的管理工作。本次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止,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7号)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6,334,048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27,099,961.2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983,674.4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14,116,286.85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1月16日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月16日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2189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佳都科技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预案”)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调整,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根据本次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计划,募投项目“新一代轨道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科佳都,因此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新科佳都提供42,889.87万元借款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上述42,889.87万元无息借款的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止。借款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本次借款仅限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后续具体工作。
四、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提供借款的全资子公司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五、本次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募资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以及效益的充分发挥,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的发展战略与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同时,公司在为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较小,处于可控范围内,借款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六、本次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新科佳都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前述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募投项目“新一代轨道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科佳都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将“新一代轨道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42,889.87万元,通过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划转至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止。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实施主体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计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安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一) 《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 《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 《佳都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3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总结及相关文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通过,公司将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项。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及相关发行文件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4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15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1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8人,参与表决8人。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新一代轨道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42,889.87万元,通过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划转至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三、关于授权管理层就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与保荐机构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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