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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正2019年、2020年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事项的说明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对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中涉及2019年、2020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进行了更正(详见公司2023年1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更正公告:2023-015)。具体更正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在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过程中,自查发现已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中涉及2019年、2020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在计算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加权平均数时,由于工作人员计算疏忽,未考虑2019年、2020年现金分红影响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下列公式中Mj 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应为7个月,更正前为0个月),导致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低于实际应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 +Ei×Mi÷M0 -Ej×Mj÷M0±Ek×Mk÷M0 )其中:P 分别对应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1、更正前计算过程:

  (1)扣非前2019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2,983,867.54/(610,558,766.49+52,983,867.54÷2+0-23,344,400.00×0÷12+8,017,962.44×6÷12+3,094,233.75×1÷12)=8.26%

  (2)扣非后2019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2,611,653.26/(610,558,766.49+52,983,867.54÷2+0-23,344,400.00×0÷12+8,017,962.44×6÷12+3,094,233.75×1÷12)=6.64%

  (3)扣非前2020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7,968,093.00/(651,310,430.22+57,968,093.00÷2+0-52,506,000.00×0÷12+3,574,851.32×6÷12+2,885,358.00×1÷12)=8.50%

  (4)扣非后2020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2,433,709.05/(651,310,430.22+57,968,093.00÷2+0-52,506,000.00×0÷12+3,574,851.32×6÷12+2,885,358.00×1÷12)=6.22%

  2、更正后计算过程:

  (1)扣非前2019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2,983,867.54/(610,558,766.49+52,983,867.54÷2+0-23,344,400.00×7÷12+8,017,962.44×6÷12+3,094,233.75×1÷12)=8.44%

  (2)扣非后2019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2,611,653.26/(610,558,766.49+52,983,867.54÷2+0-23,344,400.00×7÷12+8,017,962.44×6÷12+3,094,233.75×1÷12)=6.79%

  (3)扣非前2020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7,968,093.00/(651,310,430.22+57,968,093.00÷2+0-52,506,000.00×7÷12+3,574,851.32×6÷12+2,885,358.00×1÷12)=8.89%

  (4)扣非后2020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2,433,709.05/(651,310,430.22+57,968,093.00÷2+0-52,506,000.00×7÷12+3,574,851.32×6÷12+2,885,358.00×1÷12)=6.51%

  3、更正前后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更正前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6.64%、6.22%、7.19%,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更正后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6.79%、6.51%、7.19%,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即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百分之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公司因此对上述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定期报告编制的审核工作,提高定期报告信息披露质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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