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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62          证券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3-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威生物”或“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19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亦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2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5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9,9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76,52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03,432,172.4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10日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474717_B0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开展、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公司不得使用上述资金从事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19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亦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的内容和审议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三)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62         证券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3-008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于2023年1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楚键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的内容和审议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迈威(美国)与DISC签署独家许可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迈威(美国)与DISC签署独家许可协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需要,能够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拓展市场份额,且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迈威(美国)与DISC签署独家许可协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迈威(美国)与DISC签署独家许可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62        证券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3-009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2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2月6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李冰路576号创想园3号楼103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2月6日

  至2023年2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2023年1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公告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1月30日9:30-16:30

  2、登记地点: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接待室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

  4、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5、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6、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和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或邮件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3年1月30日17:00,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7、注意事项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行承担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公司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务必确保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配合做好参会登记,会议全程须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李冰路576号3号楼

  联系电话:021-58332260

  传真:021-58585793-6520

  邮箱:ir@mabwell.com

  特此公告。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2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件号:             受托人证件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62         证券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3-007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迈威(美国)与

  DISC签署独家许可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协议主要内容: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迈威生物”)全资子公司MABWELL THERAPEUTICS, INC.(以下简称“迈威(美国)”)与DISC MEDICINE, INC.(以下简称“DISC”)拟就在研品种9MW3011(迈威(美国)的项目号为MWTX-001, MWTX-002, and MWTX-003,以下简称“许可抗体”或/和“许可产品”)签署《独家许可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许可协议”)。根据许可协议,迈威(美国)独家许可DISC在除大中华区(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和东南亚(文莱、缅甸、柬埔寨、东帝汶、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以外的所有区域内独家开发、生产和商业化以及其他方式开发9MW3011的权利。迈威(美国)可获得合计最高达4.125亿美元的首付款及里程碑付款,另外可获得许可产品净销售额最高近两位数百分比的特许权使用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其中DISC将向迈威(美国)支付一次性不可退还的首付款1,000万美元。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 许可协议中所约定的里程碑付款、特许权使用费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最终付款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迈威(美国)与DISC经友好协商,拟签署许可协议,独家许可DISC在除大中华区(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和东南亚(文莱、缅甸、柬埔寨、东帝汶、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以外的所有区域内独家开发、生产和商业化以及其他方式开发9MW3011的权利。迈威(美国)可获得合计最高达4.125亿美元的首付款及里程碑付款,另外可获得许可产品净销售额最高近两位数百分比的特许权使用费,其中DISC将向迈威(美国)支付一次性不可退还的首付款1,000万美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企业名称:DISC MEDICINE, INC.

  首席执行官:John Quisel, JD, PhD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October 2017)

  住所:321 Arsenal Street, Suite 101, Watertown, MA 02472

  经营范围:治疗用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商业化(Research, development, manufacture and commercialization of therapeutic products)

  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DISC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DISC是一家开展药物临床阶段研发的生物制药公司,专注于为患有严重血液病的患者发现,开发以及商业化创新疗法。DISC已经具备了一系列临床和临床前候选产品,旨在改变与红细胞形成和功能相关的基本生物学途径,特别是血红素生物合成和铁稳态相关。

  DISC于2022年12月29日完成与Gemini Therapeutics的合并,成为一家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为IRON。在合并的同时,DISC还完成了5,350万美元的融资,公司现有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总计约1.75亿美元。

  三、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9MW3011为一款由公司在美国San Diego设立的创新分子发现实验室自主研发的创新靶点单克隆抗体,属于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9MW3011的靶点主要表达在肝细胞膜表面,其通过特异性结合,上调肝细胞表达铁调素(Hepcidin)的水平,抑制铁的吸收和释放,降低血清铁水平,从而调节体内的铁稳态。

  9MW3011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及美国FDA批准开展临床试验。适应症拟包括多种在全球不同地区被列为罕见病的疾病,如β-地中海贫血、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等与铁稳态相关的疾病。目前,相关适应症领域尚无成熟有效的大分子治疗药物,因此,9MW3011有望在未来获得孤儿药资格,并有望成为全球范围内首个调节体内铁稳态的大分子药物。

  四、协议主要内容

  (一)许可内容

  1.迈威(美国)与DISC经友好协商,拟签署许可协议,独家许可DISC在除大中华区(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和东南亚(文莱、缅甸、柬埔寨、东帝汶、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以外的所有区域内独家开发、生产和商业化以及其他方式开发9MW3011的权利。迈威(美国)将保留在大中华区(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和东南亚(文莱、缅甸、柬埔寨、东帝汶、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针对9MW3011的所有权利。

  2.研发合作:双方将成立一个联合开发委员会以审核和讨论许可区域的9MW3011的研发工作。

  (二)协议的生效条件

  经合作双方签字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许可协议受纽约州法律管辖并按纽约州法律解释,不包括任何冲突或法律选择规则或原则。双方同意本协定不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双方在此不可撤销且无条件地同意纽约州和联邦法院对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诉讼或程序(上诉除外)具有专属管辖权和审判地点,并同意除在该等法院外,不对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诉讼或程序(上诉除外)提起诉讼。

  (四)协议解除条款及解除后果

  协议解除条款除常规的重大违约解除、破产解除、专利挑战解除外,DISC有权整体或就单个许可产品在地区基础上,以任何理由或无理由,在提前60天书面通知迈威(美国)后解除本协议。

  协议解除后,DISC在本协议项下与终止有关的所有权利和许可应立即全部终止,并应恢复给迈威(美国)。

  五、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协议的签订,公司全资子公司迈威(美国)与DISC在开发针对血液学疾病的新型疗法方面建立合作关系,旨在实现合作双方的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通过发挥各自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互利共赢,有利于公司推进临床研究,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协议签署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由于生物医药研发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研发进展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导致合作效果不达预期。此外,许可协议中所约定的里程碑付款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最终里程碑付款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公司将积极推进上述项目,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对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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