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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3-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

  ●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2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14,627.70万元,同比下降51.82%。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2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6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14,627.70万元,同比下降51.82%。

  预计2022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2,02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16,050.40万元,同比下降57.18%。

  (三)本期业绩预告为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的初步测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227.7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070.40万元。

  (二)每股收益:0.95元。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2022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反复影响,下游客户特别是属地制造业用户包装物需求量下降,致于产品售价下跌幅度大于材料等成本下降幅度,导致报告期业绩下滑。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年审会计师审计。公司尚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1月21日

  

  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3-004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现金管理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投资种类: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投资金额:人民币3,000.00万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光大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特别风险提示: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是中国银行的保本保最低收益型产品。其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的投资产品。但是不排除因不可抗力风险等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 本次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 现金管理金额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3,00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1、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09号),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8.9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85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89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957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860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资金来源: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1、本次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协议主要条款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3、 委托理财的说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为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不涉及资金投向和额度。

  4、 产品期限:本产品的期限为28天,其起始日为产品买入次日。

  5、 委托理财产品收益分配方式: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收益=本金×收益率(年化)×产品期限(天)÷365

  6、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为保本保最低收益型产品,产品期限均小于12个月,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总经理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公司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 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2021年度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22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346,104,250.23元。本次现金管理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货币资金的比例为8.67%,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金额3,000.00万元,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且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 现金管理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本金及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利息收益及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 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的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是中国银行的保本保最低收益型产品,服务期限为28天。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的投资产品,但是不排除因不可抗力风险等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把控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该事项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

  八、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光大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光大证券对于森林包装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1 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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