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川恒转债可能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公告编号:2023-005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20日期间,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恒股份”或“公司”)股票价格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川恒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20.68元/股)的130%(即26.88元/股)。若未来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将触发“川恒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川恒转债”。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可转债的基本情况

  1、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37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公开发行1,1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可转债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1.60亿元。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1]915号”文同意,公司116,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9月2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川恒转债”,债券代码“127043”。

  2、可转债转股期限

  “川恒转债”的转股期自2022年2月18日至2027年8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3、可转债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1)“川恒转债”初始转股价为:21.02元/股。

  (2)公司回购《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60万股,因股本变动较小及根据充分保护可转债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未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3)公司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根据激励对象认购款缴纳情况,股权激励计划实际授予完成限制性股票684.60万股,授予价格为12.48元/股,可转债转股价格由21.02元/股调整为20.9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4)根据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20日,“川恒转债”的转股价格将在除权除息日(即2022年5月23日)起调整,转股价格将由20.90元/股调整为20.7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5)公司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根据激励对象认购款缴纳情况,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98.20万股,授予价格为12.28元/股,可转债转股价格由20.70元/股调整为20.6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145)。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1、有条件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规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自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20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川恒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20.68元/股)的130%(即26.88元/股)。若未来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将触发“川恒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川恒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川恒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3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