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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3-001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的基本情况

  河南中证开元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开元”)直接持有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916,5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2%;民权县创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民权创投”)直接持有公司829,6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安阳普闰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闰高新”)直接持有公司829,6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郑州融英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郑州融英”)直接持有公司125,5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21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证开元及其一致行动人民权创投、普闰高新《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进展具体公告如下:

  中证开元及一致行动人民权创投、普闰高新于2022年11月16日出具了《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计划在符合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规定的前提下,在2022年12月8日至2023年3月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776,951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3.00%。目前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过半,中证开元及一致行动人民权创投、普闰高新在本减持计划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20,000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336%,在以上减持计划期间未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备注:因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的57,820,000股增加至59,228,885股。“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中的股东持股比例按照公司总股本59,228,885股计算。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备注: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28日出具了《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0978号),确认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59,228,885.00元变更为59,231,797.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59,228,885股变更为59,231,797股,并于2022年10月10日完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的股份登记手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1月24日出具了《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1612号),确认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归属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59,231,797.00元变更为59,449,847.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59,231,797股变更为59,449,847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中的股东持股比例按照目前公司总股本59,449,847股计算。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是公司股东因自身投资运作安排而进行的,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投资运作安排需求等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的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上述股东的减持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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